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四川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我省2008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院校及其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相关信息予以公布。未经确认公布的学校及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均不得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和教学工作。
希各校进一步规范并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继续加强对校外站、点的管理,校外站点不具独立招生资格,其招生宣传必须由举办学校统一进行,各校发布的招生广告、简章必须明确成人教育办学性质,简章中须附毕业证书的发放样式,填写内容不得含糊其辞,不得向学生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有任何违背招生政策的行为。
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0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停止招收成人脱产班,成人高等学校招收成人脱产班的规模要根据具体行业需求从严、合理确定。学校应加大成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特别是大学后继续教育和高层次岗位培训。各校应强化成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归口管理的力度,改变个别院校仍然存在的多头分散管理的现状,不断提高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和声誉,切实维护高等教育和谐稳定的大局。
附件:
1、2008年四川省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院校及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相关信息表
2、2008年四川省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电大及分校信息表
3、2008年外省在四川具有成人高等学历函授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