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
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核心,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密组织,加强管理。为确保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录取工作的领导
(一)各成人高等学校要成立以学校主管校(院)长为负责人的招生录取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要加强校内录取现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并保持与省招生办的密切配合与联系;要充分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成人招生工作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机制。
(二)各成人高等学校要严格选派招生工作人员,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和教师在本校录取现场参加录取工作。
(三)广东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现场实行统一管理,省招生办、市招生办以及招生院校联络员必须佩戴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现场拍照、统一制作的录取工作证。招生院校联络员应携带有关证明原件(含单位介绍信、工作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相应批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省录取场报到,报到地点:华师粤海酒店一楼大堂,并在报到现场统一拍摄照片,办理录取工作证。
(四)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各院校招生负责人收到网上录取用户帐号及登录密码后,须在首次登录录取系统时修改密码,并在录取阶段妥善保管。录取期间各成人招生院校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校园网络的安全、畅通,要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人机结合,加强网络实时监控,确保录取相关系统和数据的绝对安全。
二、切实做好网上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2013年成人高校录取前,各院校应认真做好网上录取的准备工作。凡存在网络等故障影响远程网上录取的院校,应及时与当地可以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院校取得联系,请所在地附近院校帮助解决。录取期间,各市招生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派1名工作人员到省录取现场参与录取工作。各院校可根据录取情况选派1名联络员到省录取现场,协助做好计划调整、录取名册的打印盖章以及新生录取通知书加盖省录取专用章等工作。
(二)为便于联系、沟通有关录取事宜,请各院校在首次登录“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时认真填报、修改《广东省2013年成人高校网上录取通讯联系方式表》。表上已确定的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在录取期间原则上不要更改(确实需更改的,请及时通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电话:020-38627866、38627821,传真:38627819)。录取期间,请各招生院校与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保持联络畅通,并密切关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成人高考录取系统上的有关公告、通知,严格按照《广东省2013年成人高等学校录取工作日程》,做好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工作。
(三)我省成人高校录取工作使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院校在使用前应预先安装好院校端子系统,并与广东省招办端系统连接成功。院校端子系统软件在http://www.ecogd.edu.cn/cges下载。管理系统的设备及环境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的要求。广东省内院校必须认真执行《关于广东省普通高考网上招生网络环境和网络运行管理要求的通知》(粤教信息〔2002〕7号),确保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四)2013年广东省成人高校网上模拟录取时间为11月28日-29日,2013年在我省新增录取院校请根据我办公布的网址下载《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操作手册》,并做好测试工作。
11月27日前院校必须在本院校安装好院校端子系统,并登录“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如实填好“联系方式表”。28日上午进行第一批招生院校模拟录取,下午进行第二批招生院校模拟录取,第一、二志愿一次性投出。29日进行第三批招生院校模拟录取,上午投第一志愿,下午投第二、三志愿。模拟录取期间各业务部门的联络电话为:高招处:020-38627836、38627831(录退审核),38627885(网上计划调整);信息处:020-38627912(投档),38627917(系统咨询)。
由于我省报考成人高校各招生类型的考生分布不均衡,各有关高校要切实通过模拟录取,对各招生类型、各专业的录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提早做好层次计划及专业计划调整的预案。
(五)对已通知核验专科毕业证书的专升本考生,各市须在11月25日前将考生学历鉴定结果反馈给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组。
三、网上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第一批:普通高校及成人高校的高中起点本科、专科升本科。报到及调整计划时间:12月2日。高中起点本科录取时间:12月3日,专科升本科录取时间:12月3日至5日。
第二批:各成人高校专科脱产班。报到及调整计划时间:12月3日,录取时间:12月4日至5日。
第三批:各类成人高校专科函授、业余班。报到及调整计划时间:12月5日,录取时间:12月6日至10日。
四、投档比例与计划调整
(一)各招生批次第一次批量投档比例为1:1.05(高校投档比例若需小于1:1.05,须在批量投档前向省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对按投档比例多投出的档案,省内高校可向录取场计划组提交增加计划的书面申请,由计划组和审核组进行核准后予以追加招生计划消化多投出的档案。省外高校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计划主管部门申请追加招生计划,也可按原计划录取。省外高校若在省招生办投第二志愿电子档案之前不能调入计划的,只能按原计划录取,并须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清退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
(二)对第一次批量投档后仍有缺额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将按缺额计划的1:1.0补充后续志愿档案。对因同分点等因素多投的档案,各高校可按照计划管理的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申请增加招生计划。
(三)已完成了本层次招生计划的院校,不再进行后续志愿的投档,不调整分数线投档,不进行生源调剂投档,以扶持地区偏远、生源不足的院校,使其得到合理的发展。对生源不足的学校,一律不予增加招生计划录取。
五、网上录取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院校严格按网上操作办法(详见《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操作手册》,可在广东省招生办网上下载)及2013年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录取工作日程(见附件1)进行阅档和录取,广东省招生办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cges。
(二)核对本校招生计划。若发现公布的计划与系统中的计划不一致,请及时与计划审核组联系。
(三)计划总数的调整。凡涉及到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总计划调整,均安排在各录取批次的第一次批量投档前进行。具体办理步骤为:
1.院校根据模拟录取及报到当日查看生源情况,尽快制定计划调整方案。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专科升本科未完成的计划可调整到专科,不能调整到高起本。未完成的非脱产计划不能调整为脱产计划。专科未完成的计划不能调整到本科。
2.省外招生院校可根据生源情况于每批次报到前向本省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提出计划调整申请,并在互联网上通过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调整系统”批复后,再由院校自行通过“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进行专业计划的调整。
3.省内招生院校必须在各录取批次报到当日10:00前,将盖有院校公章以及省教育厅规划处和省招生办同意增减计划的“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计划调整表”(见附件2)交录取场审核组(1204房)。院校于计划调整当天下午14:30前在录取网上根据计划组、审核组同意调整的总计划数调整好各专业的预执行计划数,并上载给省招办审核。本批次招生计划调整时,院校可先将计划调整到某一专业,经审核组在网上核对无误后,再由院校视各专业生源情况自行调整到相关专业。
4.各高校必须在各录取批次报到当日17:00前在网上查看计划调整的结果与批复意见,以便省招生办技术组在19:00依据调整后的最终计划数进行投档。
5.第二志愿投档后,一律不再办理增加计划的手续。
(四)专业间计划调整。层次计划总数不变,但专业间生源不平衡需进行同层次或同专业属性内的专业计划调整时,不需填写“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计划调整表”,由院校参见录取工作日程,在投档前自行在录取网上进行调整,但原则上不能调整为零。招生院校要注意在网上查看批复结果。
省招办在录取网上审批专业计划后,院校一定要使用院校端系统进行下载计划的操作。网上计划调整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录取场审核组联系,网上计划调整联系电话:020-38627885。
(五)各招生院校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如有考生报考,且达到录取条件的,必须录取,不得取消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以开班的,各招生院校必须妥善处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未能开班为由对考生进行退档。否则,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决。
(六)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必须对考生进行加试。各招生院校须在11月25日之前将加试合格考生名单的电子文档以及加盖公章的考生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邮箱:gdzbgk@eeagd.edu.cn),其中:加试合格考生名单电子文档按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分类后以院校代码+招生层次分别命名,以xls文件格式呈报,数据格式:考生号,姓名(左对齐);加盖公章的考生成绩名单按院校名称+招生层次命名,格式为:参加术科考试全体考生的考生号、考生姓名、术科具体成绩,考生成绩名单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招生院校在提交考生成绩名单的同时,须提交术科考试的满分值及合格分值的文字说明。
为加强成人高校的录取审核,保证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术科加试合格信息,将在考生电子档案基本信息的备注栏以及录取名册的备注栏中呈现,省招生办公室将依据院校上报的术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录退,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不得降低术科考试的合格标准。生源不足的院校如认可其他院校术科成绩时,可在审阅完考生的电子档案后向省招生办提交录取即视为认可。
(七)广东省招生办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或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或不合理退档的考生名单退回给院校复议。院校对广东省招生办退回的复议名单再次审档,确定录取、退档与否后提交给广东省招生办。根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和我省的实际情况,退回给院校复议的考生档案不超过2次。
(八)录取名单经广东省招生办审核录取后,院校联络员到广东省招生办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并缴交录取费后办理新生录取名册的盖章手续。
(九)外省成人高等院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核准录取的名单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通讯地址可从考生电子档案中查出或打印)并寄发给考生,有派出联络员的外省成人高校,可领取广东省招生办印制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寄发给考生。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广东省招生办统一印制,并按招生学校实际录取数发放,招生院校加盖本校公章后寄送给考生。
(十)做好新生入学注册与注销工作。为保证新生入学注册数据的准确,定于2014年1月8日-9日为不报到新生的网上注销时间,注销网址与操作办法另行通知。省内各成人高校须在2014年1月5日前完成新生注册工作,请各高校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核查不报到新生的注销名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凡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而被注销的新生,一律不再办理恢复录取资格的手续。在网上注销工作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分录取批次、计划类型打印出高等学校的注销名册,并根据此注销名册注销录取名册上的考生,注销名册与录取名册一并存档备查。2014年1月23日-24日,请各高校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理不报到新生录取名册注销工作及注销名册打印及盖章备案工作。对报考专科升本科的考生,各招生学校必须在考生入学时再次审查考生专科毕业证书,如有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请办理注销手续,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十一)根据《关于高教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粤价函〔2000〕122号),成人高等学校每录取一名新生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缴交录取费50元,去年剩余的款项可以继续使用。请各成人高等学校凭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开出的缴款通知书办理缴款手续(也可到附近银行交纳现金)。外省成人高校的缴款通知书,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实际录取数开出后邮寄到学校。未缴纳网上录取费的,不予办理录取有关手续。
附件:
1.2013年广东成人高等学校录取工作日程
2.2013年广东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计划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