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修课程范围
1、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专科及以上单科结业证书者,其课程内容与我校所开课程相同或相近,其成绩予以承认,可以申请免修同等学历层次及以下相关课程。
2、由外校转入我院的学生,在原学校已修完并合格的成绩,若课程内容与我院相同,学时或学分不低于我院所开相应课程,其成绩予以承认,可以申请免修。
3、对于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其成绩予以承认,可以申请免修非英语专业的《英语》语课程。
4、对于取得全国(或河北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职称计算机考试A级合格证者,其成绩予以承认,可以申请免修《信息技术基础》课程。
5、对于取得计算机二级证书者,可以申请免修相应的计算机语言课程。
6、对于取得全国各系列执业资格证书者,经我院相关专业教师和继续教育学院共同认定后,可以申请免修相应课程。
7、在唐山学院本、专科专业学习过的课程,其合格成绩予以承认,可以申请免修我院同等学历层次及以下相应课程。
二、免修课程手续
1、每学期开学后,学员须填写免修申请表,在前三周内将免修申请表及免修依据(免修依据包括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及准考证;一学历成绩单;四、六级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种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交班主任。
2、班主任须在第四周将有关资料收齐后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