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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成教生申请学位办法

发布时间:2020.01.17 来源:华远学成教育 浏览次数:

  根据吉林省学位办有关通知要求,从2008年开始,学位外语考试有效期增长,申请办法也有所改变。为落实省学位办的要求,使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保质、高效进行,自2008年起,我校受理成人学士学位工作将进行调整。

  一、申请对象

  凡拟申请成人学士学位者,必须在当年我校规定的时效内,向我校成人教育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评审通过,方可获得我校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

  二、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我校成人本科毕业生、二学历教育(高职高专)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我校主考专业的社会大自考本科毕业生之一;

  2、申请者在提出申请时,已获得上述各教育系列的本科毕业证书;

  3、申请者在本科学习阶段的成绩符合《东北电力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相应的规定;

  4、申请者在提出申请时,已通过吉林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三、申请者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及费用

  1、填写《东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申请表》(我院网页“资料下载”专栏提供下载),一式两份。

  2、我校成人本科毕业生在申请时,须提交本科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者须出具学历证明)、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

  我校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二学历本科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A4规格);

  我校主考专业的社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供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成绩单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

  3、申请者所持有的身份证、学位外语合格证、本科毕业证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当年国家统一招生录取单信息完全一致。除身份证号规则升位无须证明材料外,因其他原因产生的变更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材料。如属高考报名时填报错误的须出具当地招办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我校不予受理。

  4、根据吉政办发[2006]31号文件规定,申请者须交纳申请学士学位学费200元/人。

  四、受理频次及时间

  目前,我校每年仅受理一次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的申请。受理通知约在每年的1月份在我院网上发布,受理工作约在每年寒假开学后进行,时间大约20天。

  每年具体受理时间及相关要求如有变化,应以我院当年所发通知为准。

  凡在我校规定的申请日期内,因未及时申请或因申请材料不全而导致申请者失去当年评审机会的,责任由申请者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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