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施办法》(甘学位{200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及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必须是本校的在校生;
3、申请学士学位本科生,毕业前须填写《学位申请表》,否则不予申报;
4、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或纪律处分;
5、省学位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省学位外语必须是在本校报名)
6、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7、补考课程门数:脱产高升本不超过11门、专升本不超过7门、函授高升本不超过5门、专升本不超过3门;
8、毕业设计成绩优秀或良好;
9、校考课成绩不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