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三级或三级以上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的非外语专业学生可申请免修外语。
2、参加第二学历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三门已学过的相同共公课或基础课。
3、持有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签发的单科成绩单者,且所修课程内容和我院设置的课程大致相同者,在我院进修后持有北京农学院教务处核发的相同课程成绩单(从获得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者,本人均可申请免修。批准免修的课程成绩按原成绩记入档案。
4、在本科段学习的学生不得以其在专科阶段学过的课程申请免修本科阶段的相同名称的课程。
5、凡免修课程均须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期在三年内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批准后填写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