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转专业。遇特殊情况(户口迁移、休学后复学无相同专业)时,需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报省教育厅批准。
2、学校内转专业的,由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3、省内学校之间转学,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申请,并经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填写《吉林省成人高校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生效。
4、跨省两校间转学的,需经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同意并分别到转出、转入两校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5、转学、转专业应在新学期开始之前办理。因转学而转专业的,一般转入相近专业学习。转入其它专业者,原则上随转入专业的一年级学习。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和毕业前一年内不得转学、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