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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成考学籍变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1.16 来源:华远学成教育 浏览次数:

  1、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在校内转专业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报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查,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转到相应合适的专业。

  2、本校学生如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由本人提出转学申请,填写相关转学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本校及转入学校主管部门同意,由转入学校把转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教委批准,可予转学。

  3、外校学生转入我校,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复旦大学的有关规定办理。

  4、已经批准的转学、转专业者,以前所修课程如符合转入专业课程设置或课程教学要求的,可申请免修,由学生本人申请,继续教育学院相关部门审批。转学转专业者一般转入低一年级就读,并按新班级的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5、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个学期的,或已经是毕业班的;

  (二)未达到本校相应专业录取分数线的,或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入学考试科目不同或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不同的;

  (四)按规定应予退学的或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6、学生转学、转专业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内或开学后一周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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