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修条件
(1)凡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层次、同课程名称、同学分(或大于要免修的课程学分)的课程,获得单科合格证书者(证书有效期五年);
(2)凡英语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者(证书有效期五年),开学前经学院免修考试成绩达75分以上(含75分)者,可以免修基础英语课程(英语专业除外);
(3)学生在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中,取得同等层次、同等学分(或大于要免修的课程学分)、同等要求的课程成绩合格者。
2、免修办法
(1)学生如欲免修本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课程,必须由本人在开学两周内提出申请,填写免修申请表(学院网上/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各类申请/下载),并附证明材料(原件用于核实、复印件留存);
(2)免修申请报学籍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学生免修被正式批准,该课程以“免修”记载。免修课程学费不退。
(3)免修申请每学期办理一次,过期不办理者,作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