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上,学生必须按录取的专业学习,不得无故提出转换专业。新生报到注册后,人数过少的专业,由成教主办单位在征求学生意愿的前提下,统一调整并转换专业。
二、学生如确因工作性质变更,学用不能一致者,须由本人申请,成教主办单位审查,成教院批准,方能转入新专业学习。
三、函授生因工作调动,需要转站者,需经函授生本人申请,原所在的函授站与转入站协调同意后方可转站。转站时应将该生学籍及有关资料转至转入站,并由原所在函授站报成教院备案。
四、学生因工作调动、工作地区和工作性质变更需转入其它院校学习时,应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由成教院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五、学习期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不得转换专业和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