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转学和转专业,但有以下特殊情况者,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
1、因工作单位变动、工作变动、住址变动或失去走读条件者。
2、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
二、学生转学或转专业的手续,在每学年开学前办理,其他时间均不受理。
转专业办理手续: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变动申请备案表》,转出、转入学院主管院长签署具体意见,报继续教育学院夜大部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转学办理手续: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变动申请备案表》,经转出、转入学校主管部门签署具体意见,由转入学校将相关材料送市教委审批。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1、有不及格课程者;
2、新生刚入学或学生将毕业;
3、曾有过一次转学或转专业;
4、专业类别不同;
5、第二学历专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