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欢迎来到华远学成教育学历提升中心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学历政策 - 成考政策

华侨大学成考夜大转学与转专业规定

发布时间:2020.01.16 来源:华远学成教育 浏览次数: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学转专业:

  (一)入学招生考试科目不同;

  (二)未加试外语的专业学生转入有加试外语的专业;

  (三)专升本学生按教育部规定加试科目不同的;

  (四)第一学期或最后一学年不得申请转学;

  (五)不同科类(如文、理、艺术、法学、外语等)与不同类别的;

  (六)招生录取分数线低的专业转向招生录取分数线高的专业;

  (七)学生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含记过)者不得转学。

  二、不同专业者申请转学一般要求降一级学习。

  三、申请转出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且有充分理由者,经我校批准后办理有关转学手续,原则上学生一旦申请转出,就不可以在我校继续学习。

  四、对于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须事先经原录取(在读)学校批准,并具备以下材料:

  (一)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审批表》(一式五份);

  (二)招生录简表复印件(由转出学校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三)在校期间学生成绩单;

  (四)转学理由的有关证明(因病转学需提交学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经我校批准后,由我校上报福建省教育厅审批,经省教育厅批复同意后申请人方可进入我校学习,取得我校正式学籍。

  如福建省教育厅对转学有新的要求和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或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

  (二)学生所在工作单位要求其转专业以适应现有工作者(须附工作单位证明);

  (三)学校根据需要而调整专业者。

  六、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调整专业者,不予认可,并视情节严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微信公众号

全国服务热线:

4001828123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9点-21点

学历提升中心在线客服
主办单位:华远学成教育 承办单位:华远学成教育 各合作院校   2006-2024  www.51xcjy.com
版权所有:华远学成教育   E-MAIL:1009792@qq.com       联系电话(TEL):4001828123   传真(FAX):400182812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210193  备案号:湘ICP备17001602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1133号    华远学成教育版权所有,禁止拷贝和复制!    网站地图 在线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