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我校正式录取的学员,要求转入其他院校学习者,由本人自行联系。持本人申请,任职单位证明,征得转入院校和省教育厅同意的证明,报我院审查同意后发给转学证明和有关转学材料。开学后要求转学者,所缴费用不退。
二、外校学员申请转入我校学习,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国家教委审核备案主办成人教育的高等学校学员;
2、有原校转学证明和入学档案,已修完的学科成绩合格(原校学制、教学计划所开设课程与我校基本相同),而我校有适当的班级可插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离毕业时间不足一年(含一年)者;
2、专科转入本科者;
3、因成绩低劣要求转校(专业)者;
4、成人高等录取分数较低,通过政策加分录取者;
5、无正当理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