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6、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以下简称“河北师范大学小学教师本科班”)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必须是我省在职小学教师;
(2)所报专业应与现任教学科或拟任教学科一致(第二学历除外);
(3)原则上任教学科为理科专业的教师不得报考文科专业。
7、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外省籍在我省工作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和单位证明可以报名。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到我省报考。
8、招生学校对本校的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提出要求的,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二、报名方式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继续采用远程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报名分为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考生在规定的网上填报信息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查询学校的招生计划及有关情况,按照网页的提示及要求,实事求是、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好现场信息确认点和确认时间,完成网上信息填报。
2、现场信息确认阶段:考生按选择的信息确认点和确认时间,到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首先签订《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然后依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交纳报名考务费,进行电子摄像,核对报名信息。考生到其他信息确认点将无法进行信息确认。
3、凡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三、报名时间
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
8月15日至8月25日(每天8:30至22:00)。
2、现场信息确认时间:
8月27日至8月30日。
3、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段进行,逾期不予办理。
四、报名组织
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工作由市成人招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市成人招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设置本地区的信息确认点,负责信息确认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并将本地区的信息确认点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信息确认点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按《2010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予以信息确认。同时,要认真做好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志愿填报
1、2010年分两批录取,第一批录取本科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招生学校;第二批录取专科层次招生学校。
2、考生每个批次可以填报相同层次、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一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一个学校及专业志愿。
3、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专科。高中起点(含本科、专科)的文史类可以和外语类(文)互相兼报,理工类可以和外语类(理)互相兼报;艺术(文)、体育(文)可以和文史类互相兼报,艺术(理)、体育(理)可以和理工类互相兼报。
4、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相应批次的“意向志愿”,每个“意向志愿”可填报一个学校及专业志愿。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可以填报一个本科层次“意向志愿”外,还可以再填报一个专科层次“意向志愿”。如本科未录取,专科录取时按专科统考科目计算总成绩。
5、在考试结束、公布考生成绩及全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后,考生须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正式志愿”与“意向志愿”的学习层次、科类必须相同,所报院校或专业可以不同。未在指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6、调剂录取阶段,我省将在所有招生学校中实施两次征集志愿。届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仍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