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2010年我省艺术、体育类各专业加试时间统一为11月20日、21日。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生源计划中注明所加试的科目、地点,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专业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须报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具体报送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凡未进行加试成绩及合格考生名单备案的专业,录取时不予投档。
4、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考试的组织
1、考试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市教育考试院(招办)组织进行。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为加强管理,由省统一随机编排考场。
2、考试期间,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入场。考生应遵守《考生守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对违纪舞弊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属国家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各市教育考试院(招办)必须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监督和检查。要严格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等六部门颁发的《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认真做好试卷的安全运送、保管、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4、各级成人招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加强考试的组织领导。认真培训考试工作人员,未经培训及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监考工作和其它与考试相关的工作。要严格执行《2010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细则》,严防徇私舞弊和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考试时间
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和17日。
四、阅卷
阅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科试卷均实行网上阅卷。
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