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的决定,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将于10月14日、15日两天进行,实行秋季考试,第二年春季入学。
(二)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试科目
理科:外语、语文、数学(理)、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文科:外语、语文、数学(文)、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高中起点升高职(高专)的考试科目
理科:外语、语文、数学(理);
文科:外语、语文、数学(文)。
以上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学校录取时参考。外语分英、俄、日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学校要求,任选一种。
(3)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科目两部分。
全国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共分八类)。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其考试科目为:
①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中医及中药学(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
②艺术类(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艺术概论。
③工学、理学类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一)。
④经济学、管理学、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除外)等八个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二)。
⑤法学专业基础课考民法。
⑥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专业基础课考教育理论。
⑦农学专业基础课考生态学基础。
⑧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基础课考医学综合。
各学科门类、专业与统考科目请考生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与统考科目对应表。
除上述规定的全国统考科目外(含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招生学校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专业课加试科目,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均用“▲”号标注,考生应及时与学校联系,以免误考。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学校录取时参考。
(三)2006年成人高考的命题范围
高中起点升本科、升专科(高职、高专),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高中起点升本科、升专科(高职、高专)及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命题的范围不超出教育部颁发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所规定的内容。
考生考前复习等有关事宜,可向招生学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