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招办获悉,2006年陕西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出台,其中包括免试入学、加分政策和降分政府规定。
免试入学规定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各类加分政策规定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在总分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总分上增加20分投档。
1.获得市(区)级以上(含市、区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政府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镇安县西口回族镇、镇安县茅坪回族镇、宁陕县江口回族镇)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的考生(1981年12月31日前出生)。
8.陕南、陕北及关中山区县的考生。
另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在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按幅度较大的一项执行,不得累计。
农、林、水利、地质、矿产、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可否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