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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07年成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7 来源:华远学成教育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郑州铁路局教育处,各高等学校:

  200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确保考试安全,营造公平、公正的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环境。现就做好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与公安、武警、信息、保密、宣传、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确保考试安全。要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利用现代化通讯手段作弊和集体舞弊行为。各考点除使用金属探测器对入场考生进行违规物品检查外,还要安装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器,覆盖到所有考场。考生及监考员、巡视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均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考试期间,除主考、副主考、监考员、巡视员外,非特殊情况,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所有考点都要安排公安或武警战士参与维护考试秩序。

  各地要认真落实《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管理办法》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巡视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认真选聘、培训监考员。实行监考员交换制度和考前抽签制度,保证每个考场至少使用一名外校教师监考。继续实行跨省辖市异地派遣巡视员,定点包场巡视。对于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取消教师资格,直至开除公职。

  为防止在校生参与替考,考试期间,高校和普通高中要坚持正常学习,辅导员、班主任要清点人数。对参与替考的高校、中学在校生,由学校依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考试和评卷期间,各地要加强对互联网上涉嫌泄密或诈骗等有害信息的监测、防范和封堵。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保密、严重违纪等重大事件,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和有关高校须在第一时间报省招办,并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把影响和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精心组织,确保网上报名顺利实施

  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网上报名方法,让广大考生了解网上报名的要求和步骤;充分发挥当地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的作用,做好网上报名政策咨询及技术指导;加强网上报名的数据管理,保证考生报名信息完整、准确、规范、安全,确保网上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防止有组织的大规模考生异地报考,持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身份证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供其在豫工作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各地在报名信息汇总时,要检索考生重复报名和异地报名情况,发现异常,迅速处置。对同一考生重复、异地报考的,要取消考试资格并严肃处理。

  三、严格管理,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机构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招生考试安全作为成人高招工作的第一要务,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抓好试卷在印制、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考试实施过程中试卷在考点存放的管理,启用备用卷必须严格履行手续。使用电视监控考场的,要严格监控室工作人员管理,考试期间不得随意出入,严防从监控室泄露试题。为防止考生从考场带出考题,当科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准提前交卷出场。要加强对考生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等电子档案内容和网上录取系统的安全管理,及时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四、认真负责,确保评卷工作质量

  评卷是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强化管理,确保评卷质量。各评卷点要建立符合《河南省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细则》要求的答卷保管室,确保答卷的安全。评卷工作要坚持评阅、复核、抽查制度,不断提高评卷质量;在登分时要严格执行录入、核对、复查制度,确保考生成绩信息准确无误。高中起点语文科实行网上评卷,评卷院校要做好网络设备的准备、评卷系统的调试以及评卷教师的培训,进一步完善网上评卷管理体系,切实控制评分误差,按时完成评卷任务。

  五、依法治考,严格规范高校招生行为

  各成人高校要加强对函授站(点)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外省(市)高校来豫设置函授站(点)或我省属高校在外省(市)设置函授站(点),须按规定到教育厅办理有关备案手续;我省省属高校在省内校外设置函授站(点),须到当地市级教育局办理备案手续。凡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和不符合办学条件或存在违规行为的要停止办学。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并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后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使招生章程真正成为高校对社会做出的全面、规范的招生承诺,成为约束自身办学行为的规范。各高校一律不得委托各院(系)、函授站(点)、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体制外招生、异地举办脱产班、组织考生异地报考等违规行为。招生计划要按规定通过教育部网上计划管理系统履行计划报批程序,经省招办下载列入我省《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后方可招生。招生学校需要单独组织专业课加试的,必须在我省向社会公布的《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加试时间和地点,并按省招办要求在网上报送加试成绩。

  成人高校招生全面实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各高校要利用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新生入校复查工作,凡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的学生,将一律不予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六、优质服务,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各地要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招办和成人高校招生服务体系。录取期间,要利用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安排专门人员,认真接待考生来访、来电咨询,及时处理考生反映的各种问题。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为主要平台,发布招生信息,公布录取结果,为考生提供免费信息查询服务。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社会媒体和信息渠道宣传招生政策,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七、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舞弊案件

  各级教育纪检、监 察部门要坚持“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工作制度,加大对招生考试工作的检查监督。对考试违纪舞弊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以及《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协助、参与非法招生活动的,有关部门和成人高校必须坚决查处,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一、河南省200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二、驻豫国家特大型企业名单(14个)

  三、河南省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名单(5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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