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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07年成人高考答考生问(二)

发布时间:2020.01.17 来源:华远学成教育 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07]9号)精神及江苏省有关部门规定,现将我省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考生关心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解答:

  1.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性质?

  答: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为教育部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历教育。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而取得入学资格,经过在校(籍)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学历文凭,合格毕业生均在教育部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2.招生类型都有哪些?

  答: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3.有哪些学习形式?

  答:⑴脱产是指学生在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在校学习的教育形式。

  ⑵函授是指学校利用寒暑假期间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对学生集中一段时间进行面授辅导、考试,学生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的学习形式。

  ⑶业余(含夜大、半脱产)一般指在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生利用周六、日,还有利用下午及晚间时间集中听课的学习形式。

  各学校对于各种学习形式的授课时间都有所具体安排,考生报考前应事前与学校取得联系。

  4.如何办理《暂住证》?

  答:根据《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五条,拟在暂住地居住三日以上的人员,按以下规定申报办理:

  (一)年满十六周岁、跨设区的市市区、县(市)的暂住人口,拟在暂住地从事各种职业超过一个月的,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记、申领《暂住证》;

  (二)同一县(市)范围内跨乡镇的暂住人口,到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登记,报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三)其他暂住人口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申报登记。

  第六条 申报暂住登记必须在到过后三日内,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不满十六周岁的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明。

  第七条 暂住在工地、集贸市场、个体经营场所的,租住他人房屋的,以及外地派驻办事机构的人员,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

  暂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以及其他暂住人口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申报办理。

  第十一条 《暂住证》是暂住人口在暂住地合法居住的有效证件。

  《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暂住的,应当到登记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一次延期不得超过一年。延期两次后仍需继续暂住的,应当重新申领《暂住证》。《暂住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及时报告发证机关,办理补领、换领手续。

  第十二条 暂住人口在设区的市市区、县(市)范围内变动暂住地址时,应当到登记发证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变更手续。

  暂住人口离开设区的市市区、县(市)时,应当申报注销暂住登记、缴销《暂住证》。

  5.如何办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明书?

  答:学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原毕业学校办理毕业证明书,原毕业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办理。考生需携带①个人申请;②申请人所在单位证明;③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④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⑤遗失毕业证书登报申明作废的报纸原件;⑥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

  6.志愿填报应注意的问题?

  答:成人高考是选拔性考试,志愿填报是否得当,不仅关系到被录取与否,也关系到考生今后的发展。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仔细阅读2007年《江苏招生考试》(成人招生专版),充分了解招生学校各专业的招生范围、学制、学习形式、限招外语语种以及学费、办学地点等,这些是实现报考志愿的前提之一。具体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每个批次考生可填报二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志愿中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及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专业志愿。

  ⑵对不填涂“服从本校其他专业”的考生,在录取时将按“不服从专业调剂”处理。

  ⑶高起本考生可以兼报三门统考公共课科目相同的专科志愿(专科录取时,理化综合、史地综合成绩不计入总分)。

  7.考生填报志愿必须参考哪些资料?

  答:⑴关注《江苏招生考试》(2007年成人招生专版)、江苏招生网上发布的有关成人高校招生的各类信息,熟悉招生政策和规定。

  ⑵仔细阅读《江苏招生考试》(2007年成人招生专版)上刊登的《江苏省2007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简章》、《如何填涂〈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信息卡〉》和《江苏省2007年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等,了解招生计划、所属层次,掌握填报志愿的要求等。

  ⑶通过有关成人高校的网站和宣传资料,了解高校的专业设置和办学形式。

  8.成人高考考生志愿分几个批次?

  答:今年成人高考,专升本考生可以填报两个批次共四个学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有三个专业志愿,第一批指脱产学校志愿及专业,第二批指非脱产学校志愿及专业;高起本考生可以填报四个批次共八个学校志愿(含同科类高起专志愿两个批次共四个学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有三个专业志愿,高起本第一、三批指脱产学校志愿及专业,第二、四批指非脱产学校志愿及专业;高起专考生可以填报两个批次共四个学校志愿,第一批指脱产学校志愿及专业,第二批指非脱产学校志愿及专业。每个层次考生均可同时填报专业服从志愿。

  9.为何增加志愿批次?

  答:今年我省成人高考录取方式有所改革,各层次脱产计划单独划定省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按院校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因此我省在填报志愿方式上也相应做了调整。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认真仔细地填报相应的志愿,提高志愿的有效性,增加录取机会。

  10.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重要性?

  答:⑴从2004年起,国家考试均与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应在报名时认真阅读,考生网上预报名即表示同意遵守其内容,现场确认时本人签字认可。

  ⑵考生还应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并严格遵守,如《考生守则》中对考生入场时间、限带物品、考场内的纪律要求、答卷的有关要求等,对此成人考生容易忽视。

  11.录取有哪些照顾政策?

  答:⑴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⑵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⑶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①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⑦年满25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人员。

  ⑸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1份。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取加分较高的一项。

  12.在什么情况下可能降分投档?

  答:⑴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省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⑵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学类及中药学各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的招生,如省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可以降低分数要求向招生学校投档,但不得低于省同批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专升本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在省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13.考生如何了解自己的考试成绩,如何了解录取结果?

  答:考生可按规定时间,通过16887744声讯电话查询台,查询本人成人高考成绩。全省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16887744声讯电话查询台查询录取结果。具体时间查询时间我院将在省内媒体上公布。另外,若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以根据相关程序进行查卷、查分。

  14.新生录取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⑴2007年成人高校录取工作将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录取新生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出。

  ⑵新生录取后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专升本新生还须持本人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到招生学校报到。招生学校将按文件要求,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必要的资格复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和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对弄虚作假者进行通报及相关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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