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日前下达部署文件,将重点杜绝有组织的异地报考行为,整治考试秩序、考试泄密和有组织的考试舞弊行为。
湖北省规定,严禁高校和社会各类中介机构及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组织考生跨省报考。湖北省户籍考生一律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凡持外省公安机关颁发身份证的考生,还须出具本人的湖北省籍户口本。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湖北省报名考试的外省籍人员必须征得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
湖北还将重点治理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的行为,在有条件的地方开设手机屏蔽考场,提倡使用手机探测仪、金属探测器等现代化设备防范考生作弊;防范考试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纵容考试作弊。整治泄密问题、整治有组织的考试舞弊行为、加强网络监控和封堵有害信息也是湖北成人高考工作的重点。
湖北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严禁无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办学机构擅自招生,严禁无计划和擅自超计划招生,严禁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之外招收所谓“预科生”、“跟读生”等。凡是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