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军人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特别提醒考生注意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入场。部队和执法部门的考生不得着制服进入考场。
2.迟到15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籍、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成人高考试卷分为网上阅卷和机读分卷考试(其中:专升本医学综合学科为全卷机读卡)两种形式,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和0.5mm黑色签字笔规范作答。
5.报考高中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数学科考试时可以携带简易计算器进入考场,但不得互相借用。其余各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6.请考生认真阅读发放准考证发给的《2007年福建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须知》,自觉遵守考生守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反按教育部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7.考生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点学校不对考生的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负保管责任。
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