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录取期间(11月15日至20日)工作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本次录取工作不降分、不调剂、不解决特殊问题,但政策规定的上线生源不足的艰苦专业照顾20分投档、40岁以上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除外。
3、一志愿清档时间为11月17日,请各院校积极配合,按规定时间清档,保证11月18日二志愿的正常周转。
4、按教育部的要求,区内外所有院校(含在疆设函授站的区外院校)申请增加或减少计划一律通过教育部开通的“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进行(11月15日正式开通)。
5、在“总计划不变”及“不新增专业”的前提下,允许各院校在同层次的各专业之间进行调整。
6、按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的要求,区内院校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各语种、各专业计划之间的调整也需经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的同意。
7、在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函授、业余计划不得调整为脱产计划,但脱产计划允许调整为函授或业余计划;相同学习形式的高升本和专升本计划之间可互相调整或调整为专科,但专科计划不能调整为本科。
8、院校在未征得线上生源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生源不足,不能开班”为由撤走该专业的全部计划,只能撤走扣除上线生源数(包括一、二志愿)后的剩余计划。
9、我办是按院校的专业属性计划投档,并提前公布了各院校的各专业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请各院校根据本校的各专业生源情况,提前做好计划的专业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