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校
(一)招生层次及学习年限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
(二)专业设置
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其中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不得用于设置本科招生专业。
(三)招生章程
各招生学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于8月10日之前在本校网站或者以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招生专业、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和所设函授站名单、录取原则、学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网址及其他须知等。
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一)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的编制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市、区)计划编制系统"在网上进行,具体编制工作仍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7〕12号)和我厅《关于编报2008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08〕264号)的要求执行。
(二)各招生学校应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编制分省计划中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为学校所在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特点,坚持以业余学习形式为主的办学方向,进一步调整专业设置、学习形式、教学内容和招生结构,科学、合理地做好分省专业计划编制工作。从200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停止招收成人脱产班,成人高等学校招收成人脱产班的规模要根据行业需求合理确定。
(三)在湘举办函授教育的招生学校必须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按规定履行函授站(函授部)备案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未履行备案登记手续的函授站,一律不得安排招生计划。
医学门类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报教育部批准。
(四)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在通过教育部计划编制系统接收全部在湘招生计划后,于7月28日-30日与所有在湘招生学校继续通过教育部计划编制系统在网上核对招生计划,不再向在湘招生学校寄发计划核对单。请各招生学校务必按时上网核对在湘招生计划,凡安排艺术、体育等专业加试科目的须在备注栏注明加试科目及相关内容,及时反馈确认信息,逾期视为学校已经确认。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于8月上旬统一向社会公布在湘成人招生计划,未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的招生学校及专业不得安排在湖南招生。各招生学校不得随意取消、变更已向社会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确因生源不足等特殊原因需取消或变更专业招生计划的,须向省考试院提出书面报告,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三、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专升本""师资专项"类只招收在职教师。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包括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见录取及提档照顾优惠政策第1、2条)的人员;符合报考成人运动训练单独招生考试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考试地点
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异地报考。
(三)报名手续
1、2008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负责组织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工作,并负责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
2、报考者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neao.cn/czbm),凭身份证号进入"湖南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报名者在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修改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由当地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接受资格审查、现场摄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核准本人的报名信息后,须在报名点打印的校对单上签字确认,同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县市区招生办负责打印一份《湖南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加盖县市区招生办公章后交考生保存,录取新生在到校报到时将此表交学校存档。逾期未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在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同时填写《湖南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考生学历审核登记表》并签名。报考"专升本"考生的毕业证书由报名点指定专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同级招生办公章初步确认其报考资格。市州招生办负责收齐本地区"专升本"考生"学历审核登记表"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按考生号排序装订成册,报名结束后10日内送省教育考试院存档备查。
4、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的人员,一律在市州招生办确认报名信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此类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还须交验有关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填写《湖南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免试生资格审核登记表》。申请免试入学考生的有关证书原件等材料由市州招生办初审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处审定。
5、报考成人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人员,由招生单位组织在长沙市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6、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符合年龄条件加分的除外),报名时须交验有关证件原件并附复印件,填写《湖南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照顾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交市州、县市区招生办或由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审核。
报名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补办照顾加分审批手续。
7、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成人高校在湘招生计划是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每名考生可以填报两所学校(含专业)志愿。所有考生的志愿一经填定,一律不得更改。
(四)报名时间
全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8日-8月28日;第二阶段,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29日-9月4日。逾期不再办理。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见附表一)。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考试,理工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按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划分为八类,每一类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见附表二)。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在湘招生学校的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专业课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凡安排加试的招生学校在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处核对招生计划时,在招生计划核对表中备注栏注明加试科目及相关内容,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所有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于10月底以前报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处备案。
4、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考试的组织
1、考试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11日至12日(具体安排见附表三)。
3、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考生可以在11月5日以后到当地招生办,或者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www.hneeb.cn)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考风考纪建设和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强与当地公安、信息、保密等部门协调与配合,切实将综合整治考试环境、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确保招生考试安全作为我省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要制定严格、周密的组考实施方案,防范有组织群体性作弊,遏制有组织异地报考,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满意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二)加强招生考试工作队伍建设。要加强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招生考试规章制度及相关业务的培训,把组考工作目标管理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严格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在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中,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制度。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按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加强考生考试纪律的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形成诚信守纪的文明考风。今年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在报名时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后为考生建立诚信档案。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考前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让每一位考生了解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在广大考生中形成"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理念和文明风尚。
(四)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考点要把试卷保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切实加强试卷运送、存放和保管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五)切实加强"国考"统筹,要按照《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设置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考点建设。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点一律设在装备有电子监控设备系统和电子信号屏蔽仪的学校,不能达到要求的,实行监考老师异地交叉监考。
六、录取
(一)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继续全面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11月20日至26日一次性完成,不安排补录。11月8日至10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向招生学校提供上线考生名单,由招生学校严格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提前做好预录取工作,负责落实和组织生源。上线考生应于11月15日以前主动与报考学校取得联系,否则可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三)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的统考成绩和在湘招生计划分考试科类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体育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专业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扣除数学成绩后的70%.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教育部备案。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于11月8日向社会公布。
(四)投档原则。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和志愿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一志愿未投满的由第二志愿补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但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五)录取及提档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增加20分投档。
(1)获得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和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年满19周岁不满25周岁人员,可增加10分投档。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只享受加分最多的一项,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六)调剂录取
1、因所报考学校招生计划限制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上线生源不足开班而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本人志愿,可调剂录取到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2、报考"高起本"未上本科录取分数线而达到专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以根据本人志愿,在专科层次调剂录取。
3、公共课考试成绩达到同层次其他专业门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以根据本人志愿,在经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层次其它专业门类的专业中录取。
4、生源不足的招生学校应主动与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生源充足的学校以及考生本人联系,力争完成招生计划。在调剂生源时,招生学校应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不得误导考生,不得乱拉生源。凡违规录取造成的遗留问题,一概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七)分省计划调整
录取阶段,所有招生学校必须使用教育部研制的"计划编制系统"在网上调整分省计划。
(八)预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审核,招生学校根据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册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向招生学校提供本年度录取新生名册,未加盖"湖南省教育厅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一律无效。
(九)凡被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录其他学校。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于12月20日以前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一律不得招收"试读生"、"超前生".
(十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录取原则,凡是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七、新生复查
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一般应在明年春季入学。新生入学时,须持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凡未按要求到校报到的不得注册。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在报名资格上弄虚作假或是在考试当中以作弊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入学资格的,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我省今年成人高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所设报名站、在湘招生学校,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制订的《湖南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报名准备和业务培训工作。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针对广大考生在职从业人员的特点,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网上报名方法和程序,指导考生网上报名操作,确保今年我省网上报名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
(二)教育部从2007年起实行成人高校招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明确规定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在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或以上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为了避免录取新生因基本信息差错等原因影响学籍注册现象发生,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时,必须由要本人对照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一经确认,一律不再更改,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教育部规定,从200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脱产学生,对体制外招收的脱产学生一律不得进行新生电子注册,凡违规招收脱产学生的普通高校将被取消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资格。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要充分认识成人高等教育对促进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坚持以业余学习形式为主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方向,加强管理,规范办学,科学、合理地调整专业结构,进一步发挥成人高校的办学特色,更好地为广大在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提供服务。
(四)各招生学校要统一归口管理本校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一律不得委托学院(系)、函授站(点)、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从今年起湖南省考试考试院不再接待任何学校委托招生单位和个人接洽招生录取事宜。
招生计划编制、调整工作统一在教育部计划编制系统中进行,各招生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考试院的要求,选派责任心强、懂业务、熟悉计算机技术的同志专门负责计划工作,同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加强通讯联络,及时反馈信息,切实保证网上计划编制、核对和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五)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今后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所设报名站要以适当方式告知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和护理学专业的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六)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者,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8号,2004年5月发布)从严查处。
(七)根据教育部《2004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1号),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教育部或省级考试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考试信息。今年我省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发布,具体发布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附表:
1、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层 次 | 报考类别 | 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
高中起点升本科 | 理科 | 语文 数学(理) 外语 理化 |
文科 | 语文 数学(文) 外语 史地 | |
高中起点升专科 | 理科 | 语文 数学(理) 外语 |
文科 | 语文 数学(文) 外语 |
2、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一、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
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 |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10103 宗教学 010104 伦理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汉语言 050103 对外汉语 0501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50105 古典文献 050106 中国语言文化 050107 应用语言学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5 西班牙语 050206 阿拉伯语 050207 日语 050208 波斯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10 菲律宾语 050211 梵语巴利语 050212 印度尼西亚语 050213 印地语 050214 柬埔寨语 050215 老挝语 050216 缅甸语 050217 马来语 050218 蒙古语 050219 僧加罗语 050220 泰语 050221 乌尔都语 050222 希伯莱语 050223 越南语 050224 豪萨语 050225 斯瓦希里语 050226 阿尔巴尼亚语 050227 保加利亚语 050228 波兰语 050229 捷克语 050230 罗马尼亚语 050231 葡萄牙语 050232 瑞典语 050233 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050234 土耳其语 050235 希腊语 050236 匈牙利语 050237 意大利语 050238 捷克语—斯洛伐克语 050239 泰米尔语 050240 普什图语 050241 世界语 050242 孟加拉语 050243 尼泊尔语 050244 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 050245 荷兰语 050246 芬兰语 050247 乌克兰语 050248 韩国语 050250 塞尔维亚语 050251 克罗地亚语 050252 挪威语 050253 丹麦语 050254 冰岛语 050255 翻译 050301 新闻学 050302 广播电视新闻学 050304 编辑出版学 050305 传播学 060101 历史学 060102 世界历史 060103 考古学 060104 博物馆学 060105 民族学 060106 文物保护技术 100501 中医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100503 蒙医学 100504 藏医学 100506 维医学 100802 中药学 100804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100811 蒙药学 | 政治 外语 大学语文 |
二、艺术类(一级学科)
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 |
050303 广告学 050306 媒体创意 050401 音乐学 05040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50403 音乐表演 050404 绘画 050405 雕塑 050406 美术学 050407 艺术设计学 050408 艺术设计 050409 舞蹈学 050410 舞蹈编导 050411 戏剧学 050412 表演 050413 导演 050414 戏剧影视文学 05041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050416 摄影 050417 录音艺术 050418 动画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 050422 艺术学 050423 影视学 050424 广播影视编导 050425 书法学 050426 照明艺术 050427 会展艺术与技术 050428 音乐科技与艺术 | 政治 外语 艺术概论 |
三、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
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 |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3 数理基础科学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203 声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 化学生物学 070304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501 天文学 070601 地质学 070602 地球化学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70802 地球与空间科学 070803 空间科学与技术 070901 大气科学 070902 应用气象学 071001 海洋科学 071002 海洋技术 071003 海洋管理 071004 军事海洋学 071005 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 071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07120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202 微电子学 071203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204 科技防卫 071205 信息安全 071206 信息科学技术 071207 光电子技术科学 071301 材料物理 071302 材料化学 071601 统计学 071701 系统理论 071702 系统科学与工程 080101 采矿工程 080102 石油工程 | 政治 外语 高数(一) |
080103 矿物加工工程 080104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0105 资源勘查工程 080106 地质工程 080107 矿物资源工程 080108 煤及煤层气工程 080109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080201 冶金工程 080202 金属材料工程 08020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20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2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206 复合材料与工程 080207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208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080209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210 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 080211 稀土工程 080212 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 080213 生物功能材料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30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303 工业设计 080304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305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080306 车辆工程 080307 机械电子工程 080308 汽车服务工程 080309 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 080310 微机电系统工程 080311 制造工程 080312 体育装备工程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402 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 080501 热能与动力工程 080502 核工程与核技术 080503 工程物理 080504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080505 能源工程及自动化 080506 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 080507 风能与动力工程 080508 核技术 080509 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2 自动化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080604 通信工程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606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607 生物医学工程 080608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080609 信息工程 080611 软件工程 080612 影视艺术技术 080613 网络工程 080614 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 080615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080616 光电信息工程 080617 广播电视工程 080618 电气信息工程 080619 计算机软件 080620 电力工程与管理 080621 微电子制造工程 080622 假肢矫形工程 080623 数字媒体艺术 080624 医学信息工程 080625 信息物理工程 080626 医疗器械工程 080627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0628 数字媒体技术 080629 医学影像工程 080630 真空电子技术 080631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080632 电信工程及管理 080634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0701 建筑学 080702 城市规划 080703 土木工程 0807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080705 给水排水工程 080706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0707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080708 景观建筑设计 080709 水务工程 | 政治 外语 高数(一) |
080710 建筑设施智能技术 080711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0712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080713 景观学 080714 风景园林 080724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080801 水利水电工程 0808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0803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80804 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 080805 水资源与海洋工程 080901 测绘工程 0809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080903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081001 环境工程 081002 安全工程 081003 水质科学与技术 081004 灾害防治工程 081005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1006 环境监察 081007 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2 制药工程 081103 化工与制药 081104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1105 资源科学与工程 081201 交通运输 081202 交通工程 081203 油气储运工程 081204 飞行技术 081205 航海技术 081206 轮机工程 081207 物流工程 081208 海事管理 081209 交通设备信息工程 081210 交通建设与装备 0813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1402 轻化工程 081403 包装工程 081404 印刷工程 081405 纺织工程 081406 服装设计与工程 081407 食品质量与安全 081408 酿酒工程 081409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081410 轻工生物技术 081411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081412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081413 数字印刷 081414 植物资源工程 081415 粮食工程 081501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81502 飞行器动力工程 0815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081504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081505 航空航天工程 081506 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 081507 航天运输与控制 081508 质量与可靠性工程 081601 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 081602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81603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081604 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 081605 地面武器机动工程 081606 信息对抗技术 081701 工程力学 081702 工程结构分析 081801 生物工程 081901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081902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081903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081904 农业水利工程 081905 农业工程 081906 生物系统工程 082001 森林工程 082002 木材科学与工程 082003 林产化工 082101 刑事科学技术 082102 消防工程 082103 安全防范工程 082104 交通管理工程 082105 核生化消防 082106 公安视听技术 | 政治 外语 高数(一) |
四、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
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 |
020101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3 财政学 020104 金融学 020105 国民经济管理 020106 贸易经济 020107 保险 020108 环境经济 020109 金融工程 020110 税务 020111 信用管理 020112 网络经济学 020113 体育经济 020114 投资学 020115 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020116 海洋经济学 020117 国际文化贸易 040301 农艺教育 040302 园艺教育 040303 特用作物教育 040304 林木生产教育 040305 特用动物教育 040306 畜禽生产教育 040307 水产养殖教育 040308 应用生物教育 040310 农业建筑与环境控制教育 040312 农业经营管理教育 040313 机械制造工艺教育 040314 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 040315 机电技术教育 040316 电气技术教育 040317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040318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040319 制浆造纸工艺教育 040320 印刷工艺教育 040321 橡塑制品成型工艺教育 040322 食品工艺教育 040323 纺织工艺教育 040324 染整工艺教育 040325 化工工艺教育 040326 化工分析与检测技术教育 040327 建筑材料工程教育 040328 建筑工程教育 040329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040330 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 040331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040332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040333 烹饪与营养教育 040334 财务会计教育 040335 文秘教育 040336 市场营销教育 040337 职业技术教育管理 070401 生物科学 070402 生物技术 070403 生物信息学 070404 生物信息技术 | 政治 外语 高数(二) |
070405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 070406 动植物检疫 070407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0408 医学信息学 070409 植物生物技术 070410 动物生物技术 070411 生物资源科学 070412 生物安全 070701 地理科学 070702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070703 地理信息系统 070704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401 环境科学 071402 生态学 071403 资源环境科学 071501 心理学 071502 应用心理学 100801 药学 100803 药物制剂 100806 中药资源与开发 100807 应用药学 100809 海洋药学 100810 药事管理 110101 管理科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10103 工业工程 110104 工程管理 110105 工程造价 110106 房地产经营管理 110107 产品质量工程 110108 项目管理 110109 管理科学与工程 110201 工商管理 110202 市场营销 110203 会计学 110204 财务管理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110206 旅游管理 110207 商品学 110208 审计学 110209 电子商务 110210 物流管理 110211 国际商务 110212 物业管理 110213 特许经营管理 110214 连锁经营管理 110215 资产评估 110216 电子商务及法律 110217 商务策划管理 110301 行政管理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1103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110304 土地资源管理 110305 公共关系学 110306 高等教育管理 110307 公共政策学 110308 城市管理 110309 公共管理 110310 文化产业管理 110311 会展经济与管理 110312 国防教育与管理 110313 航运管理 110314 劳动关系 110315 公共安全管理 110316 体育产业管理 110401 农林经济管理 110402 农村区域发展 110501 图书馆学 110502 档案学 110503 信息资源管理 | 政治 外语 高数(二) |
五、法学
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 |
030101 法学 030102 知识产权法 030103 知识产权 030120 监狱学 030201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30202 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 030301 社会学 030302 社会工作 030303 家政学 030304 人类学 030305 女性学 0304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030402 国际政治 030403 外交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030405 国际文化交流 030406 国际政治经济学 030407 国际事务 030408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030409 欧洲事务与欧洲关系 030501 治安学 030502 侦查学 030503 边防管理 030504 火灾勘查 030505 禁毒学 030506 警犬技术 030507 经济犯罪侦查 030508 边防指挥 030509 消防指挥 030510 警卫学 030511 公安情报学 030512 犯罪学 030513 公安管理学 | 政治 |
六、教育学
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 |
040101 教育学 040102 学前教育 040103 特殊教育 040104 教育技术学 040105 小学教育 040106 艺术教育 040107 人文教育 040108 科学教育 040109 言语听觉科学 040110 华文教育 040201 体育教育 040202 运动训练 040203 社会体育 040204 运动人体科学 040205 民族传统体育 040206 运动康复与健康 | 政治 外语 教育理论 |
七、农学
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 |
090101 农学 090102 园艺 090103 植物保护 090104 茶学 090105 烟草 090106 植物科学与技术 090107 种子科学与工程 090108 应用生物科学 090109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090201 草业科学 090301 林学 090302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090303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090401 园林 090402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403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501 动物科学 090502 蚕学 090503 蜂学 090601 动物医学 090602 动物药学 090701 水产养殖学 090702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090703 水族科学与技术 | 政治 外语 生态学基础 |
八、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
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 |
100101 基础医学 100201 预防医学 100202 卫生检验 100203 妇幼保健医学 100204 营养学 100301 临床医学 100302 麻醉学 100303 医学影像学 100304 医学检验 100305 放射医学 100306 眼视光学 100307 康复治疗学 100308 精神医学 100309 医学技术 100310 听力学 100311 医学实验学 100312 医学美容技术 100401 口腔医学 100402 口腔修复工艺学 100505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601 法医学 100701 护理学 | 政治 外语 医学综合 |
3、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 10月11日 | 10月12日 |
9:00-11:00 | 语 文 | 外 语 |
14:30-16:30 | 数 学 | 理 化 史 地 |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 10月11日 | 10月12日 |
9:00-11:30 | 政 治 |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 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
14:30-17:00 | 外 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