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200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停止招收脱产学生。省教育厅对普通学校体制外招收的脱产学生一律不予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二、通过省教育厅年检的164个函授站的主办院校可以继续在我省安排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招生计划。省内各普通高校只能在通过年检的函授站安排组织成人高等函授教育,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举办函授教育。
三、省教育厅与省煤炭工业局组织我省8所有关煤炭类院校,集中对我省煤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学历提升教育。今年重点解决煤矿“五长”(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及总工程师)学历提升教育,开设煤矿开采技术等三个专业,采取业余或函授教育方式,学制为2.5年,参加全国成人高校入学统一考试,由省煤炭工业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按属地报名,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单独开班,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线合格者,颁发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四、各高校在有招生计划的市及所属县级市、县、区报名点进行宣传,每校在每个报名点只许设1个宣传点,地级市的宣传点工作人员为1—3人,县级市、县、区的宣传点工作人员为1—2人。各高校派往各报名点进行宣传的工作人员必须由本校开具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派往地点等内容的介绍信。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由学校统一制作贴有免冠照片的工作证。
五、各高校、函授站(点)的《招生简章》必须加盖学校公章,由校本部统一印制,加盖学校成教(继教)院、成教处和函授站的公章以及翻印的《招生简章》一律无效,不准进入各市、县报名现场;《招生简章》等宣传资料必须经各市招办审核盖章后,方可在报名点张贴。进入报名现场的《招生简章》及其宣传资料必须按校单独印制、不准翻印或与其它学校合印。
六、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要特别告知学生,省招考中心在今年下发的《考生须知》背面附有《特别告知》,在报名时,各报名点要告知考生认真阅读并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确认。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特别要告知其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对无毕业证、假毕业生、假身份证的考生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取消其入学资格,如学校擅自留读这些考生,毕业时不能进行网上注册和颁发毕业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和学校负责。
七、在成考报名现场网上查询考生毕业证、身份证。
八、报名卡和志愿卡合二为一,其中考生志愿设一个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取消服从调配志愿。
九、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退场必须在考试时间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十、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行为。按照《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教学[2008]8号)要求,考试期间,各市招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无线电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动用无线电波探测车加强防范和打击在成人高考中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非法行为,切实维护成人高考的公平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