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录取院校:高中起点本科、专科升本科;
录取时间:11月17日—20日
(其中高中起点本科11月17日—18日)
第二批录取院校:各类成人高校专科脱产班;
录取时间:11月19日—21日
第三批录取院校:各类成人高校专科函授、业余班;
录取时间:11月22日—26日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省招生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高中起点高职(高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察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的招生,如上线考生不足,可降低分数要求向学校投档,但最低不得超过同科类高职(高专)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报广东省招生办核准备案,省招办核准后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被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录取名单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报名信息。招生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由招生学校直接寄送被录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