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各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2号)和《山东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鲁招委[2008]13号)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省2008年成人高校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保证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
为做好2008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决定成立山东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录取工作在山东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
2008年山东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录取、纪检监察、行政保卫三个组,各组职责范围如下:
(一)录取组
录取组下设投档室、录检室、计划室、系统室、综合室。
投档室负责录取投档管理, 远程网上录取系统的维护和整个录取流程的计算机管理,及时向网上录取领导小组提供招生录取有关统计资料。
录检室负责核对招生院校的录取计划,退、录考生的审查监督,及时向网上录取领导小组提供高校特殊情况的报告,录取进程中有关材料的保管,受学校委托代录新生,收发招生学校传真报告及电子邮件,审核向社会发布的录取信息。
计划室负责招生院校招生计划的核对、调整,录取结束时的计划审核。
按照教育部要求,今年招生计划的调整一律通过网上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学校提交申请-计划调出省的省级招办审核申请-学校上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核申请(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转入计划的省级招办接收计划。
系统室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远程网上录取系统网络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网络和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提供现场各部门及各远程网络录取院校的技术支持。
综合室负责整理邮寄新生录取表格、加盖印章并落实有关录取费用的收取情况、个别档案材料的复查等工作;负责安排新闻宣传工作。
(二)纪检监察组
负责检查监督院校、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其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执行政策、遵守纪律情况,受理举报电话、举报信、调查处理违纪事件和个人。
(三)行政保卫组
负责录取工作的后勤保障,录取现场的安全保卫,录取中的物资供应以及交通安排等,发放并检查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的证件,保证录取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照顾政策
(一)我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层次按科类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分数线另行通知)。
(二)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①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 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⑦ 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予累计。
三、录取体制及录取原则
(一)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严禁体制外违规招收学生,严禁普通高校招收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生,严禁委托函授站(点)、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以“代招”、“代理”等名义介入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也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三)录取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生,在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状况合理确定录取人数,生源不足应予减招,不得为完成计划而降低录取要求。
四、录取批次、时间安排及投档办法
(一)录取批次及录取时间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为各层次各科类第一志愿上线考生,11月19日至20日。19日上午8:30前投档,20日下午5点前退档。
第二批为各层次各科类第二志愿上线考生,11月21日。21日8点投档,下午5点前退档。
第三批特殊投档,11月22日至23日。23 日中午12点前退档、结账,录取结束。
各招生院校应根据招生计划,尽量提前结束每批次录取,及时将录取结果上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免最后上载造成网络堵塞。
未按规定时间退档、录取的学校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自动录取。
(三)投档办法
1.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志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投档。
2.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时,原则上应首先录取“免试生”和“单独录取考生”。
3.生源不足的学校和专业,招生院校可向录检室申请,调取二志愿考生。
五、招生纪律
在录取新生过程中,招生工作人员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录取标准,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附件:
一、山东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齐 涛 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 张兴民 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宋承祥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 坦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
成 员: 董良军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
初晓京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
张志朴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
张海峰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纪检书记
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