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成人高校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或高中起点高职(高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没有高中毕业证或中专毕业证的社会人员以高中同等学历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3月底前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可报考我省2012年成人高等学校。报名时需交验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的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各科成绩(每科具体分数)合格的证明。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必须交验省自考委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生应于九月份之前拿到大专毕业证方可报考;
4、根据卫生部《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其毕业后所获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
5、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