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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7 来源:华远学成教育 浏览次数:

各盟市教育局、区内各成人高校:

  现将《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新变化和强化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盟市、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成考”)工作,切实规范考试秩序,努力维护招生公正。在报名、资格审核、考生信息核准、考生档案组建、考试安全保密、施考、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等环节,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不得自行变通或我行我素。

  (一)严禁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擅自将数字证书及报名信息采集设备直接交与成人高校招生人员、中介机构、个人及其他非授权使用者;严禁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在成考报名期间违规向考生多收费、搭车收费。一经发现,取消相关招生考试机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报名及考点设置资格。

  (二)考生均须在报名期间按要求接受招生考试机构对本人指静脉信息的采集,并在报名现场的指定背景下完成照相,考生本人亲自签字确认《报名登记表》信息和书写《诚信考试承诺书》。严禁招生考试机构通过照片扫描等方式代替考生本人现场照相,一经发现,取消相关招生考试机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报名及考点设置资格。严禁他人代替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登记表》信息,本人校对、确认不认真或委托他人签字确认造成信息错误,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录取、入学注册等,责任自负。严禁他人代替考生本人书写《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答卷与《诚信考试承诺书》笔迹进行比对鉴定,若认定两者笔迹不一致,将按照替考处理。

  (三)办理报名手续的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及自治区的相关成考报名条件,要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名条件;严禁高中、中专在校生报考;要严格审核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的第一学历,严禁没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毕业或以上证书人员报考专升本,对由此引发的遗留问题将予以倒查问责,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要严格按规定审核医学类专业的报考资格,严禁无相关从业经历、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考资格;严禁招生考试机构为成人高校在成考报名场所或周边设立招生宣传点;严禁伙同成人高校、函授站点、成考辅导机构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等欺上瞒下、肆意违规操作,严禁胁迫考生填报或修改院校专业意向及志愿,严禁以任何方式要挟考生的填报院校专业意向及志愿,一经查实,取消相关招生考试机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报名及考点设置资格,并责成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名阶段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意向仅用于教育部组织相关单位制定招生计划数作为参照,不作为录取阶段考生志愿使用,考生必须按照《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安排的时间及“2014年成考填报志愿专栏”发布的公告要求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和录取的权利,由此引发的成绩上线而未录取的后果考生责任自负。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本人填报或修改志愿。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严禁将自己的密码泄漏给他人,以防止由于密码泄漏等原因让他人非法填报志愿。凡考生设置密码过于简单被他人破解或将密码泄漏给他人引发的志愿信息填报、变更、删除等的,责任自负。

  (五)成考报名期间,自治区将指派专人对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成考报名的各环节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搞下不为例。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成人高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有关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成人高校办学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禁高等学校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坚决取缔不具备办学资质单位的招生资格,要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和打击非法培训机构、中介组织等假借成人高校招生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性招生行为,严格规范招生管理。严禁成人高校以无须按学时上课、免交作业、考试包过甚至成考卖场子等为诱饵恶性抢夺生源,严禁成人高校在成考报名场所或周边开展招生宣传,严禁通过非法获取考生密码等方式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严禁通过拉拢、腐蚀基层招生工作人员等方式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取消相关高校的成人招生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各成人高校要根据各自学科优势、专业特点和办学条件采取有效的教学模式,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适用型人才,同时要加强管理,加大投入,规范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加强新生入学审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防范冒名顶替,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考试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要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双重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强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考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试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全面梳理排查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加强综合治理,改善考试环境,切实发挥招生考试委员会的作用,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要确保成人高考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强化考试综合业务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的功能应用,加强技术防范,完善应急预案;要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的行为,严厉打击监考员协助、纵容考生作弊的行为。对发现并查实的违纪舞弊事件,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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