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除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外),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凭本人所在学校出具的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考生信息表(即电子档案)复印件报名。新生入学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无原件者不予注册。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六)报考煤矿“五长”、煤矿科区队长、班组长及工程技术人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提升教育的考生必须持有本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市、县(市、区)煤管局或国有大中型煤炭企业人事部门)的准报证明。
二、报名时间、地点
2009年成考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工作由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完成。
(一)报名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从2009年8月1日-8月18日,每天0:00-24:00,逾期不再补报;8月19日8:00-8月20日18:00为考生修改信息时间,逾期不再修改信息;现场确认日期为8月25日-9月3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现场确认地点
我省所有市(地级市)、县(市、区)均设报名现场确认点,接纳本省户口的考生报名确认。考生应在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市(地级市)管辖范围内报名。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报名确认点在各县(市、区)设置,专升本报名确认点除晋中市设在各县(市、区)外,其余市(地级市)均在市政府所在地设置。
三、报名程序和要求
(一)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网址:www.sxkszx.cn),进入“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页,仔细阅读2009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实施办法、网上报名协议、报考须知、院校招生计划及其它有关说明。
2.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准确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学校及专业等志愿信息(填报志愿与网上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同步进行)。
3.选择考区、信息确认点。
4.核对所输入的信息,无误后提交信息。
5.打印《2009年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必须打印此表,并在此表指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带此表到指定的确认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照相、交费,否则报名无效。
(二)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填写志愿前须在网上认真阅读《院校计划》,查询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报考志愿是招生录取的依据,考生必须慎重填报,网上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志愿。
2.填写志愿表中的志愿栏分本、专科两大栏,本科和专科分别设一个第一志愿和一个参考志愿,每个院校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单报本科,也可兼报专科,兼报专科的考生,如本科未被录取,在参加专科录取时,以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作为专科录取总成绩,其专科所报第一志愿与报考高起专的考生一样按第一志愿对待。
专升本考生只在本科栏填报,高起专考生只在专科栏填报。
考生所报志愿和专业必须与考试科类相一致。专升本文史、外语、中医类在报考时为同一科类代码,录取时分别划线。
3.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的外语、艺术、体育类考生按以下规定填写:
(1)报考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三类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该科类,参考志愿可报该科类,也可报文史类。凡填报文史类志愿且达到文史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文史类投档。
(2)报考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三类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该科类,参考志愿可报该科类,也可报理工类。凡填报理工类志愿且达到理工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理工类投档。
(3)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考生务必要向所报第一志愿的学校咨询加试的具体事宜。
(三)现场信息确认流程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工作单位介绍信或户口簿、学历证书(成人应届专科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考生信息表)、网报序号和《2009年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到自己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1)考生核查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在《2009年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签字确认。
(2)工作人员查验考生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3)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
(4)确认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5)阅读《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签名交确认点保存备查。
(6)考生向确认点领取有关报名材料:
①《考生须知》;
②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领取《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有条件的考生可以在报名网站上直接下载表格。凡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四)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确认点要严格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符合报名条件才可确认信息和照相、交费。考生须向确认点交验下列材料:
1.《2009年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
2.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工作单位介绍信或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专升本者,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成人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交验考生信息表)。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者,交验高中毕业证书(或中专和技工学校)或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
5.符合报考成人高校免试生条件的考生(不含成人中专推荐的免试生)应交验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高中毕业证书(专升本考生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县区报市成人招办审核并在照顾对象登记表中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省招考中心。
6.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除年龄在25周岁以上者),要交验有关证书(或有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由县区报市成人招办审核并在照顾对象登记表中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省招考中心。确认结束后,不再办理照顾加分手续。
7.报考煤矿“五长”、煤矿科区队长、班组长及工程技术人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提升教育的考生要交验本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市、县(市、区)煤管局或国有大中型煤炭企业人事部门)的准报证明。
8.我省严格禁止跨省异地报名考试。在本省范围内因外出(来)学习或其它原因,《身份证》颁发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凭《户口簿》在户籍所在地确认;个别外省在晋务工(或生活)人员须在我省报名考试的,可由本人所在单位(街道办)出具证明,经所在市招办认真审核后准予确认。确认结束后由承办报名确认的市招办将以上各类考生登记报省备案。在编排考场或录取过程中发现未经备案或有组织的异地报名者,将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
(五)确认期间注意事项
1.各确认点要加强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的审验,杜绝持假证报考的现象。要现场采集考生电子照片,统一打印带有考生电子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准考证。严格防范替考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2.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应履行告知义务。考生签字确认的《2009年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由确认点留存备查。报名者要对签名认可的信息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电话、地址变更后应及时告知有关学校,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确认点要特别告知其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被取消入学资格。
3.有条件的确认点应在现场登录身份证号码验证专业在线查询网(http://www.ip138.com)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考生身份证和毕业证的真伪。
4.经以上审核符合要求的方可正式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办理完各种手续,复印件由承办人签名存档,原件退还考生本人。
5.各级成人招办要利用现场确认期间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的教育,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须知》、我省有关考场纪律的规定张贴在醒目位置公告考生,要将诚信考试教育渗透其中,促使考生自觉遵守招生考试纪律。考生现场确认时还要求其认真阅读并自觉签属《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以表明其对招生考试纪律的知晓、认可和遵守。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见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二)高起专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理科两种试卷;外语只开考英语,不开考其他语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在高起专三门统考科目基础上,理科类增加“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增加“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三)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编制的院校招生计划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加试的具体事宜由考生直接与本人所报第一志愿的学校联系。
(四)所有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50分。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实行主、客观分卷考试的科目,在当年考试前确定。
考生进入主、客观分卷考试的考场时,除带好自己的答题用具外,还应带2B铅笔、橡皮、铅笔刀和垫纸板。
(五)考试时间: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日期为10月17、18两日。
统考科目时间安排见下表。
1.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科类 | 科类 代码 | 10月17日(星期六) | 10月18日(星期日) | |
9:00~11:30 | 14:30~17:00 | 9:00~11:30 | ||
文史、外语、 中医类 | 11 | 政治 | 英语 | 大学语文 |
艺术类 | 12 | 政治 | 英语 | 艺术概论 |
理工类 | 13 | 政治 | 英语 | 高等数学(一) |
经济管理类 | 14 | 政治 | 英语 | 高等数学(二) |
法学类 | 15 | 政治 | 英语 | 民法 |
教育学类 (含教育类、体 育教育类) | 16 | 政治 | 英语 | 教育理论 |
农学类 | 17 | 政治 | 英语 | 生态学基础 |
医学类 | 18 | 政治 | 英语 | 医学综合 |
说明:文史、外语、中医类,报考时为同一科类代码,录取时分别划线。
2.高起本考试时间表
科类 | 科类 代码 | 10月17日(星期六) | 10月18日(星期日) | ||
9:00~11:00 | 14:30~16:30 | 9:00~11:00 | 14:30~16:30 | ||
文史类 | 41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 | 史地 |
外语(文) | 42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 | 史地 |
艺术(文) | 43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 | 史地 |
体育(文) | 44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 | 史地 |
理工类 | 45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 | 理化 |
外语(理) | 46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 | 理化 |
艺术(理) | 47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 | 理化 |
体育(理) | 48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 | 理化 |
说明: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专业外)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没有数学成绩者不予录取。按文、理、外等普通类录取时,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3.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科类 | 科类 代码 | 10月17日(星期六) | 10月18日(星期日) | |
9:00~11:00 | 14:30~16:30 | 9:00~11:00 | ||
文史类 | 51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 |
外语(文) | 52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 |
艺术(文) | 53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 |
体育(文) | 54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 |
理工类 | 55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 |
外语(理) | 56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 |
艺术(理) | 57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 |
体育(理) | 58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 |
说明: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专业外)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没有数学成绩者不予录取。按文、理、外等普通类录取时,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五、阅卷、登分、通知考生成绩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阅卷、登分工作由各省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六、录取
(一)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二)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我省的招生规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三)录取时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原则上根据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依照考生志愿顺序,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向学校投档。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划定的分数线的基础上,由学校按照加试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除艺术、体育类考生外,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在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向学校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七、照顾政策
(一)免试入学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招考中心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招考中心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成人中专学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科层次对口专业学习,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二)录取照顾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市(地级市)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省直各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单位在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者(1984年12月31日前出生)。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同时将《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交与确认点。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4.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八、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九、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址
http://www.sxksz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