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从各市(县、区)考试机构的统一指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
2、严格按要求合理设置考场。考场布置要干净整齐,并张贴欢迎标语、试室分布图、考生守则、考试时间表、路标等。
3、严格按规定加强考场管理,加强试卷安全保密,确保考试期间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不得擅自对外公布、传递试题内容。
4、认真做好监考员的选聘、培训工作。要选聘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纪律性强、健康条件较好的同志担任监考工作,并在考试前,集中监考员学习监考员守则,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各项规章制度。
5、确保考场安全、安静、清洁,为考生提供舒适的考试环境。
6、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试室。
7、除考场主考及经批准的考试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场所。
8、考场要遵守招生考试的各项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