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志愿分本科(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职(高起专)两个层次。
(1)专升本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2)高起本考生在填报一个高起本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的同时,还可以填报一个高起专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3)高起专的考生只可以填报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高起专的考生文理科可以兼报。
2、我省本科(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职(高起专)院校不设服从志愿,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在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分别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辽宁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向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点击辽宁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情况,填报征集志愿。
3、填报征集志愿的原则为:
(1)高起本和专升本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必须与原报志愿科类或考试科目相同。
(2)高起专的考生文理科可以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