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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省成人高考报考须知—统考生报名工作

发布时间:2020.01.17 来源:华远学成教育 浏览次数: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文化程度。未满17周岁(1999年12月31日后出生。下同)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各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必须是我省在职小学教师。

  (2)所报专业应与现任教学科或拟任教学科一致(第二学历除外)。

  (3)原则上任教学科为理科专业的教师不得报考文科专业。

  7.依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在我省工作(生活)的外省籍人员,凭本人现工作(生活)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报名,且只能在《居住证》发放地(市)进行现场确认。

  8.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考,须有省级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9.根据省总工会、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教育工作的通知》(冀工字〔2016〕36号)规定,农民工考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我省农村户籍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农民工考生报名资格由工会系统负责审核。

  10.已被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成人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成人高考。

  (二)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严禁任何成人高校、助学机构、招生中介和个人组织或代替考生报考。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报名时间:8月26日至9月1日(期间每天8:00至22:00)。逾期不再补报名。

  (二)报名流程:考生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进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选择“统考生报名”。其中,农民工考生选择“农民工考生”报名入口,其他人员选择“其他考生”报名入口。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我省成人高考唯一报名网站,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考生报名。

  2.新用户注册

  (1)首次报名的人员点击“新用户注册”,阅知“报名须知”,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设置密码、输入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手机验证码,等待系统向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输入手机“验证码”后完成新用户注册。农民工考生点击“新用户注册”、输入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后,系统首先进行考生报名资格的审验,通过审验的农民工考生方可进行注册。

  (2)为确保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学校与考生联系畅通,新生入学前,请考生不要变更在网报时填写的手机号码。

  (3)“密码”设置要相对复杂,长度为8—16位,必须同时包含字母和数字,不要以出生日期或有规律字符作为密码。密码要妥善保管,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登录报名系统。考生输入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阅读并承诺遵守《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填报报名信息

  (1)考生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以居民身份证信息为准填写个人真实有效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等)。

  (2)考生根据网上公布的招生院校专业目录选择院校和专业志愿。每个报考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和一个专业,并符合所填志愿的报考条件和招生范围。网上报名结束后,所填报志愿不允许修改。

  农民工考生只能填报招收农民工的学校和专业。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填报一个本科层次志愿外,还可再填报一个科类相同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专科层次志愿,即:报考高起本艺术类(文)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高起专文史类专业;报考高起本体育类(理)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高起专理工类专业。反之不允许。如本科未录取,专科录取时按专科统考科目计算总成绩。

  (3)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信息,且只能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报名信息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并选择确认时间。贫困县考生须选择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部门为报名信息确认点,否则不享受贫困县考生照顾加分政策。

  报名信息必须由本人填报,不得由他人代为填报。

  5.提交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无误后保存提交。

  6.在线审核前置学历。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报名系统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审核考生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是否属实,并将审核结果实时告知考生。未通过在线审核的考生,需到国家学历认证部门办理《学历认证报告》。

  建议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查询到学历信息的考生请提前到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

  学历认证部门:

  (1)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学历认证咨询热线:010-61139123

  (2)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东辅楼106室,咨询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2

  7.浏览或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如需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须再次保存提交。

  8.网上支付。点击“网上支付”按钮,进入支付页面,按照页面的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支付后,不允许再修改“报考层次”信息。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考务费缴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冀财综[2014]90号)文件规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25元。其中:

  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科):考务费75元。

  高中起点升本科(四科):考务费100元。

  专科起点升本科(三科):考务费75元。

  (三)其他

  1.考生如忘记“密码”,可使用“密码找回”功能,填写报名时所用证件号码,通过短信验证后进行密码重置。考生可通过重置的密码登录系统。

  2.考生网上支付考务费时遇到问题,可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方式一:登录易宝支付网站(网址:http://www.yeepay.com),点击“帮助中心”,查看相关信息。

  方式二: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电话:010-59370500(座席)。

  3.身份证号码被他人注册。考生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就近到市、县(市、区)招生办进行身份核实,并填写“报名信息删除申请表”。市、县(市、区)招生办认真审核后删除原报名信息。

  4.手机号码被他人注册。考生只能换用另一个手机号码重新进行注册。

  三、确认时间、流程及要求

  (一)确认时间:9月4日至9月8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确认流程:

  考生按选择的确认地点和确认时间,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报名信息须考生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

  1.报名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侨居留证》)原件、复印件。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予确认。

  属下列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件。

  (1)在我省工作(生活)的外省籍考生须提供本人现工作(生活)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且只能在《居住证》发放地(市)进行现场确认。无《居住证》的考生不予确认。

  属以下情况考生不需要提供《居住证》:

  ①在我省辖区内服役的非河北省籍现役军人,确认时,工作人员只需核验考生居民身份证和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②居民身份证是外省公安机关发放的,但户籍是我省的考生,确认时,工作人员只需核验考生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未满17周岁考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毕业证书丢失,可出具有效的《毕业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3)报考专升本未通过网上实时学历审核的考生须提供有效《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如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须签订《延期提交<学历认证报告>保证书》,考生保证应于2016年10月17日或18日将《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交报名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核验。如逾期未能提交,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考务费不退,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符的,录取后不能通过教育部新生学籍网上电子注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各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学校证明原件。

  (5)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中:

  ①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原件。

  ②贫困县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办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持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办理。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出具《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

  ④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考生须出具设区市政府侨办或省直管县(市)政府侨办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考生须出具省政府侨办证明原件、复印件。

  符合其他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出具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资格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在复印件上签名。

  2.确认点工作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考生居民身份证,获取考生报名信息。

  3.办理照顾加分手续。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经资格审核人员审核签名后的相关证件(证明)复印件。工作人员审核后,现场办理加分手续。

  其中年满25周岁以上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加分信息,由系统根据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自动生成。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能累计,只选其最高分数给予照顾。

  4.采集图像信息。

  5.采集指纹信息(一般采集左手食指指纹)。

  6.确认点打印《河北省成人高考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表》,考生现场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其中报考层次和报考志愿不允许更改。考生确认无误后在《报名信息核对表(存根)》上签名。签名后,如有不真实、不准确的信息,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7.考生认真阅读《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诚信考试承诺书(存根)》上签名。确认点留存考生签名后的《承诺书(存根)》。

  四、退费条件及办法

  考生已成功在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但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可以申请退费。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于9月12日至13日到报名所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填写《退费申请单》,逾期不再受理退费申请。各市审核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复审。经复审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所交费用退还至原交费账户。

  请考生报名结束后不要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我省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自10月22日起,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进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选择“查询系统”中“准考证查询打印”,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和姓名,核对《准考证》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2016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

  《准考证》上主要包含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座位号、考场规则等信息,是考生参加成人高考的必备证件之一,也是新生入学报到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

  六、照顾加分政策

  (一)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1年12月31日前出生)。

  9.贫困县考生。

  贫困县名单:

  石家庄: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

  秦皇岛: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郸:大名县、魏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县

  邢台:广宗县、临城县、巨鹿县、新河县、平乡县、威县、内丘县、临西县、南和县、任县

  保定:阜平县、唐县、涞源县、顺平县、博野县、易 县、曲阳县、涞水县、望都县

  张家口: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 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县、赤城县、崇礼县、涿鹿县

  承德:平泉县、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兴隆县、承德县

  沧州:海兴县、盐山县、南皮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东光县、吴桥县

  衡水: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故城县、枣强县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2.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考生。

  附件信息:河北省在职小学教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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