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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01.17 来源:华远学成教育 浏览次数:

  辽宁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及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考办)组织实施。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2017年在辽宁省招收新生,均应参加辽宁省在教育部组织下的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

  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学校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在辽宁省招生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审核、调整,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网上进行,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下达后,列入《辽宁省201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参加成人高考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2、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3、免试生报名条件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和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4)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前六名获得者,“振兴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第一名获得者。

  (5)参加辽宁省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非师范类专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为190分;师范类专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普通类为150分,体育类为110分),未被普通高校录取,报名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升本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含医学类专业)学习的考生。

  (6)参加辽宁省2017年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总成绩达到专科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中职升学专科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为110分),未被普通高校录取,报名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科(不含医学类专业)学习的考生。

  4、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省招考办报名。

  (二)报名考试地点

  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7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采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7年9月4日至13日,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的时间为2017年9月6日至15日。

  2、报名程序

  (1)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进入“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我要报名”,阅读了解报名考试录取政策和规定后,进行考生预报名信息注册,录入报考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选定报名确认地点后提交并保存,然后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记录系统返回的预报名顺序号和报名确认地点;未缴费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

  (2)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或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种加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确认地点履行报名和确认手续,拍摄电子照片,采集指纹信息;报名点负责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考生本人和报名确认点各留一份备查。

  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均视为放弃成人高考报名。

  3、符合免试生报名条件(5)(6)条的考生报名程序与考试生相同,考生资格由报名系统审查。

  4、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学历(学籍)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校验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专科毕业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进行学籍校验后,可以报考。

  5、网上缴费的考生,在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未取得考试资格,经考生本人申请予以退费。

  6、成人高校或其他办学组织不得代替考生报名。如考生委托其报名,因个人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志愿填报办法

  1、学校志愿分本科(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职(高起专)两个层次。

  (1)专升本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2)高起本考生在填报一个高起本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的同时,还可以填报一个高起专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3)高起专的考生只可以填报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高起专的考生文理科可以兼报。

  2、我省本科(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职(高起专)院校不设服从志愿,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在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分别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辽宁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向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点击辽宁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情况,填报征集志愿。

  3、填报征集志愿的原则为:

  (1)高起本和专升本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必须与原报志愿科类或考试科目相同。

  (2)高起专的考生文理科可以兼报。

  (五)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

  本科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12日9:00—15:00.

  专科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23日9:00—15:00.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7年10月20日—29日,考生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点击辽宁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文科考: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2、高起专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外语。

  文科考:语文、数学、外语。

  高中起点升本科、升专科的文科和理科数学考试科目,统一采用文科数学试卷。

  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学校录取时参考。

  外语分英、俄、日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学校要求,任选一种。

  3、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各学科门类全国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共分八类),考试科目为:

  ①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中医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

  ②艺术类专业基础课考艺术概论。

  ③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等除外)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一)。

  ④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等学科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二)。

  ⑤法学类专业基础课考民法。

  ⑥教育学类专业基础课考教育理论。

  ⑦农学类专业基础课考生态学基础。

  ⑧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基础课考医学综合。

  各学科门类、专业与统考科目对照表见附件2.

  4、专业加试

  成人高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决定,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于9月4日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前,在本学校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并说明本学校成人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加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等事项。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于成人高考前报送省招考办。

  (二)命题范围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三)考试日期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日期定为10月28日、29日两天。考试时间表如下: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2、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四)考试组织

  1、成人高考考务工作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管理,辽宁省考区的考务工作由辽宁省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置在市、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各市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各考点考试的考务工作。

  2、根据教育部要求,每个考生必须阅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内容,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以表明对考场纪律的知晓、认可、遵守。

  3、对在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4、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相关考务规则实施并一律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五)评卷及分数复核工作

  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生成绩由各市招考办负责通知。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对成绩有疑问要求分数复核的考生,应于11月24日至26日到当地市招考办指定地点办理分数复核申请手续。分数复核结果,由招考办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四、录取

  (一)录取工作组织实施

  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招生计划的编制、调整工作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网上进行,录取期间,成人高等学校和省招考办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二)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统考科目总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处理。省招考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1、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考办拟定,报省招考委审批后执行。

  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升本按三科成绩划线,高起本按四科成绩划线,高起专按三科成绩划线。

  3、体育类、艺术类(艺术类专业不含数学)单独划线。

  (四)投档原则

  1、根据招生学校计划和考生志愿,先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

  2、根据招生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文化课统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专升本依次按照专业基础课、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本文科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本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专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比例为1:1(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投档)。

  3、艺术类、体育类和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在文化课统考与加试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专业课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比例为1:1(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投档)。

  4、农、林、水、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公安、监狱、劳教、石化、冶金、装备制造、纺织、汽车制造、建材等专业,如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上线生源仍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五)征集志愿

  本科(高起本、专升本)和专科报考志愿录取完成后,省招考办汇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情况,向社会公布,供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点击“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征集志愿。省招考办在征集志愿填报结束后组织征集志愿录取工作。

  (六)录取时间

  1、录取工作时间为11月28日至12月30日。

  2、本科(高起本和专升本)考生查询录取信息时间为:12月11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12日9:00—15:00.

  3、专科考生查询录取信息时间为:12月22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23日9:00—15:00.

  2017年12月30日考生查询征集志愿录取信息。

  (七)录取审核

  1、招生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向省招考办提出拟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批后,按招生规定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2、招生学校根据省招考办审核的录取名单,加盖本校印章后,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正式录取的考生,学藉变动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4、各招生学校一律不得招收试读生、超前生、旁听生、单科生和套读生。

  5、考生健康情况由招生学校按专业要求负责检查。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三周内发现健康情况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应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照顾政策及审核办法

  (一)教育部制定的录取照顾政策及审核办法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总工会审核盖章的书面申请。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体育局审核盖章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本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体育局审核盖章的运动成绩证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5、获得地级市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6、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7、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8、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由市侨办、台办出具的统一格式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9、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烈士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10、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1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康平县、岫岩县、新宾县、清原县、桓仁县、义县、阜蒙县、彰武县、西丰县、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北票市、凌源市、建昌县、宽甸县、本溪县、凤城市、北镇市)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资格审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12、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资格审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1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省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14、对报考农、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二)辽宁省制定的录取照顾政策及审核办法

  1、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前六名获得者,“振兴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第一名获得者等优秀青年,在出具团省委和人事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关证书后,可免试入学。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团省委和省人事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关证书,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2、参加辽宁省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非师范类专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为190分;师范类专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普通类为150分,体育类为110分),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升本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含医学类专业)学习,考生资格由报名系统审查。

  3、参加辽宁省2017年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总成绩达到专科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中职升学专科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为110分),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科(不含医学类专业)学习,考生资格由报名系统审查。

  4、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七至二十名获得者:“振兴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第二、第三名获得者,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团省委和省人事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关证书,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5、对报考辽宁支柱和传统产业即石油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纺织、汽车制造、建材等专业的考生,在上线人数不足时,可降分投档。

  6、大连工人大学面向农民工招生,由大连市总工会向农民工数量较为集中的大连市企业分配指标,由企业工会向大连工人大学推荐农民工参加成人高考,定向培养。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大连市总工会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符合以上两项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对成人高等学校照顾政策审核工作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审验有关证件材料。对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教育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省市招考办于2017年10月15日,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各市招考办网站,对享受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进行信息公示,公示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

  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七、招生经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高中起点升本科报名考试费为120元,高中起点升专科和专升本报名考试费为90元。

  八、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一)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中医学类、中药学类

招生专业
统考科目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10103 宗教学 010104 伦理学
030401 民族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汉语言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0501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50105 古典文献学
050106 应用语言学 050107 秘书学
050108 中国语言与文化 050109 手语翻译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5 西班牙语 050206 阿拉伯语
050207 日语 050208 波斯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10 菲律宾语
050211 梵语巴利语 050212 印度尼西亚语
050213 印地语 050214 柬埔寨语
050215 老挝语 050216 缅甸语
050217 马来语 050218 蒙古语
050219 僧伽罗语 050220 泰语
050221 乌尔都语 050222 希伯来语
050223 越南语 050224 豪萨语
050225 斯瓦希里语 050226 阿尔巴尼亚语
050227 保加利亚语 050228 波兰语
050229 捷克语 050230 斯洛伐克语
050231 罗马尼亚语 050232 葡萄牙语
050233 瑞典语 050234 塞尔维亚语
050235 土耳其语 050236 希腊语
050237 匈牙利语 050238 意大利语
050239 泰米尔语 050240 普什图语
050241 世界语 050242 孟加拉语
050243 尼泊尔语 050244 克罗地亚语
050245 荷兰语 050246 芬兰语
050247 乌克兰语 050248 挪威语
050249 丹麦语 050250 冰岛语
050251 爱尔兰语 050252 拉脱维亚语
050253 立陶宛语 050254 斯洛文尼亚语
050255 爱沙尼亚语 050256 马耳他语
050257 哈萨克语 050258 乌兹别克语
050259 祖鲁语 050260 拉丁语
050261 翻译 050262 商务英语
050263 阿姆哈拉语 050264 吉尔吉斯语
050265 索马里语 050266 土库曼语
050267 加泰罗尼亚语 050268 约鲁巴语
050269 亚美尼亚语 050270 马达加斯加语
050271 格鲁吉亚语 050272 阿塞拜疆语
050273 阿非利卡语 050274 马其顿语
050275 塔吉克语 050276 茨瓦纳语
050277 恩德贝莱语 050278 科摩罗语
050279 克里奥尔语 050280 绍纳语
050281 提格雷尼亚语 050282 白俄罗斯语
050283 毛利语 050284 汤加语
050285 萨摩亚语 050286 库尔德语
050301 新闻学 050302 广播电视学
050303 广告学 050304 传播学
050305 编辑出版学 060101 历史学
060102 世界史 060103 考古学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060105 文物保护技术
060106 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 060107 文化遗产
100501 中医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100503 藏医学 100504 蒙医学
100505 维医学 100506 壮医学
100507 哈医学 100801 中药学
100803 藏药学 100804 蒙药学
100805 中药制药 100806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350101 维吾尔语言文学 350102 哈萨克语言文学
350103 蒙古语言文学 350104 朝鲜语言文学
350105 藏语言文学  














政治

英语

大学语文
















 

  (二)艺术类

  (三)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等除外)

招生专业
统考科目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3 数理基础科学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203 核物理
070204 声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 化学生物学
070304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305 能源化学
070401 天文学 070601 大气科学
070602 应用气象学 070701 海洋科学
070702 海洋技术 070703 海洋资源与环境
070704 军事海洋学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70802 空间科学与技术 070901 地质学
070902 地球化学 070904 古生物学
071005 整合科学 071006 神经科学
080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080102 工程力学
080201 机械工程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5 工业设计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207 车辆工程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080210 微机电系统工程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02 材料物理
080403 材料化学 080404 冶金工程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08 复合材料与工程
080409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10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080411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412 功能材料
080413 纳米材料与技术 080414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415 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080502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080503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2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080603 光源与照明 080604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080605 电机电器智能化 080606 电缆工程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3 通信工程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080706 信息工程
080707 广播电视工程 080708 水声工程
080709 电子封装技术 080710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080711 医学信息工程 080712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080713 电波传播与天线 08071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80715 电信工程及管理 080716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080801 自动化 080802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080803 机器人工程 080804 邮政工程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2 软件工程
080903 网络工程 080904 信息安全
080905 物联网工程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080907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0908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080909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08091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1 网络空间安全 080912 新媒体技术
080913 电影制作 081001 土木工程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081005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1006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081007 铁道工程
081101 水利水电工程 0811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1103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81104 水务工程
081105 水利科学与工程 081201 测绘工程
0812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081203 导航工程
081204 地理国情监测 081205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2 制药工程
081303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081304 能源化学工程
081305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1401 地质工程
081402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
081404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081501 采矿工程
081502 石油工程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081504 油气储运工程 081505 矿物资源工程
081506 海洋油气工程 081601 纺织工程
081602 服装设计与工程 081603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081604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081605 丝绸设计与工程
081701 轻化工程 081702 包装工程
081703 印刷工程 081704 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
081801 交通运输 081802 交通工程
081803 航海技术 081804 轮机工程
081805 飞行技术 081806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081807 救助与打捞工程 081808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0819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1902 海洋工程与技术
081903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082001 航空航天工程
082002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820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082004 飞行器动力工程 082005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082006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082007 飞行器适航技术
082008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 082009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082101 武器系统与工程 082102 武器发射工程
082103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82104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082105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082106 装甲车辆工程
082107 信息对抗技术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082202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082203 工程物理
082204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082301 农业工程
082302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082303 农业电气化
082304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082305 农业水利工程
082306 土地整治工程 082401 森林工程
082402 木材科学与工程 082403 林产化工
082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2502 环境工程
082505 环保设备工程 082507 水质科学与技术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 082602 假肢矫形工程
082603 临床工程技术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082703 粮食工程
082704 乳品工程 082705 酿酒工程
082706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082709 食品安全与检测
082801 建筑学 082802 城乡规划
082803 风景园林 082804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082901 安全工程 083001 生物工程
083002 生物制药 083101 刑事科学技术
083102 消防工程 083103 交通管理工程
083104 安全防范工程 083105 公安视听技术
083106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083108 网络安全与执法
083109 核生化消防 083110 海警舰艇指挥与技术
120106 保密管理  








政治

英语

高数(一)

































政治

英语

高数(一)
























政治
英语
高数(一)

  (四)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等

招生专业
统考科目
020101 经济学 020102 经济统计学
020103 国民经济管理 020104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0105 商务经济学 020106 能源经济
020107 劳动经济学 020201 财政学
020202 税收学 020301 金融学
020302 金融工程 020303 保险学
020304 投资学 020305 金融数学
020306 信用管理 020307 经济与金融
020308 精算学 020309 互联网金融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2 贸易经济
070501 地理科学 070502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070503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070903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001 生物科学
071002 生物技术 071003 生物信息学
071004 生态学 071101 心理学
071102 应用心理学 071201 统计学
071202 应用统计学 080209 机械工艺技术
080211 机电技术教育 080212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082503 环境科学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082506 资源环境科学 082707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082708 烹饪与营养教育 090110 农艺教育
090111 园艺教育 090403 动植物检疫
100701 药学 100702 药物制剂
100703 临床药学 100704 药事管理
100705 药物分析 100706 药物化学
100707 海洋药学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
120101 管理科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103 工程管理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120105 工程造价 120107 邮政管理
120201 工商管理 120202 市场营销
120203 会计学 120204 财务管理
120205 国际商务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120207 审计学 120208 资产评估
120209 物业管理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1 劳动关系 120212 体育经济与管理
120213 财务会计教育 120214 市场营销教育
120215 零售业管理 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
120302 农村区域发展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2 行政管理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120404 土地资源管理 120405 城市管理
120406 海关管理 120407 交通管理
120408 海事管理 120409 公共关系学
120410 健康服务与管理 120411 海警后勤管理
120501 图书馆学 120502 档案学
120503 信息资源管理 120601 物流管理
120602 物流工程 120603 采购管理
120701 工业工程 120702 标准化工程
120703 质量管理工程 120801 电子商务
120802 电子商务及法律 120901 旅游管理
120902 酒店管理 120903 会展经济与管理
120904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320101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
420201 网络营销与管理 420401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










政治

英语

高数(二)

















政治

英语

高数(二)

  (五)法学

  (六)教育学

  (七)农学

  (八)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

  九、各市招考办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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