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且学业成绩符合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应在外语成绩有效期内,持相关材料到所属专业学院、办学单位申请办理申报事宜。
2、各学院、办学单位根据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对并填报学生数据,汇总相关材料,上报所属校区办。
3、各学院按学科专业《吉林大学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审批意见表》,并附申报学生名单,呈报各学科学位委员会审核讨论。
4、各校区办对各学院、办学单位申报材料和汇总数据审核后报学生科。
5、学生科对校区办上报材料和数据进行审核报学校教务处。
6、教务处对成人教育处上报材料和数据进行审定,打印学士学位证书,送省学位办审核、验印。
7、学生凭证件到各学院、办学单位领取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