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应在本校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在本校、本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转专业。转专业原则上在学科门类内进行。
二、学生转学、转专业需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1、一年级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所学专业。
四、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应予退学的;
4、其他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