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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成教课程免修规定

发布时间:2020.01.17 来源:华远学成教育 浏览次数:

  一、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学完每门课程,按时完成布置的作业并参加考试,取得合格以上的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免修有关课程。

  (1)凡已取得同层次、同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明者(六年内有效);

  (2)在本校进修、旁听而取得本校教务处、研究生部或成人教育学院核发的相同课程考试合格证明者(六年内有效);

  (3)持有三级或三级以上英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明的非英语专业专科学生,可申请免修英语;持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证书的本、专科学生可申请免修英语;

  (4)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英语专业毕业证书的学生,可申请免修英语;

  (5)参加第二学历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已经学过的相同课程,但免修课程门数最多不得超过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三分之一;

  (6)由外校转入我院的学生,其所修相同课程由本人提出免修申请,并出具原所在院校的课程成绩证明,经成人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同意免修;

  (7)凡留级或休学并编入下一年级的学生,在留级前考核成绩合格的课程,允许免修;

  (8)由学历教育管理部门规定允许免修的其他课程。

  二、凡申请免修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交班主任,由班主任转交学历教育管理部门,经审核符合规定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发给免修通知单,并退还原件。逾期不予办理。

  三、在整个学习期间,申请免修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教学计划所规定课程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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