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开课学期前,学员本人持有效的免修原始成绩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到所属学院成教办公室索取(上网下载)免修申请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2、学院成教秘书审查免修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上“原件已核”和名字(原件退回学员),于开课前将材料汇总交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免修申请表、原始成绩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和汇总表一并交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
3、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按规定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并向各学院反馈审批情况(报批材料按成绩材料保存,一并进入个人学籍档案)。
4、同意免修后,学院成教秘书及时将学员免修课程成绩登记入册,并在考试前通知任课教师。
5、免修课程累计最多不能超过毕业学分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