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转学或转专业者,在不改变学历层次的前提下,由本人申请,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1、校际之间转学。由本人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填写转学审批表(一式三份),转出学校另附录取名册复印件,经省教育厅批准,方可办理转出和转入手续。具体手续由教学管理部负责办理。
2、函授站、教学点之间转学。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转学审批表(一式三份),经转出转入函授站、教学点负责人签字,报我校学生管理部审核,教学管理部备案。
3、校内转专业或转学习形式。由本人申请,并填写校内转学审批表(一式二份),我校学生管理部审批。函授、夜大学生转全日制学习原则上不予同意。
二、转学、转专业等手续一般应在第一学年内办理,并衔接好相关课程的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