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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成考学籍变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1.16 来源:华远学成教育 浏览次数:

  一、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如因工作、患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本校或本专业继续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或转专业。

  学校在专业生源不足无法成班的情况下,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申请转专业或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最后二学年的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转学;

  (二)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已有一次转专业或转学经历的;

  (四)类别不同的专业的(入学招生考试科目不同);

  (五)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六)应予退学的;

  (七)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学生转专业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学生转专业的,一般在每年的5月和11月集中审批;

  (二)学生本人向所在办学单位提出申请,由本人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并附上有关证明,经审核批准是否同意转出;

  (三)接收的办学单位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核,批准接收名单,并由办学单位领导签字,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分管校长批准;

  (四)学生在学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被批准转专业的,不得申请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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