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因工作调动或其他特殊原因要求转到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培养层次的另一个班学习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新工作单位(非因工作调动者经原单位)证明,报所在系批准,并报成人教育处备案。编入新班后,按新班规定管理。
二、学生因工作岗位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要求转专业,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嘉应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异动会签表”经所在系签署意见,报成人教育处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转专业只能同科类、同一个学习形式相转,最后一个学年的学生不能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后,按照新专业教学计划学习,已修课程可免修,未修课程须补修。
三、学生因工作调动至本市以外可申请转学。转学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转入院校同意(由学生本人联系),报成人教育处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四、各高等院校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转入我校学习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原院校签署转出意见(由学生本人自行联系。省外学生须由原所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携带有关证件到成人教育处签署转入意见,并报省教育厅批准,才能办理正式手续。转入我校的学生编入相应专业同一培养层次的相同年级(或低一年级)学习。各专业最后学年不接受转学。
五、本校学生转入新班和外校学生转入本校者,必须按转入班教学计划规定修完全部课程。原已修课程与转入班课程相同且成绩及格者,其已取得的成绩予以承认(但须在学籍表中作相应说明),成绩不及格课程和未修课程,由所在系安排补考和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