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人教育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二、成人教育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习形式。
三、成人教育学生转学的条件:
1、转学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应予退学的;
(3)无正当理由的。
三、转学的办法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符合转学条件,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函至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申请转学,按下列办法办理:
1、省内高校间转学,须由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分别报转入院校与转出院校审批,由转入院校与转出院校联系,转入院校审核,同意接收,则由转出院校上报省教育厅批准。在成人教育学院收到省教育厅正式批文后,学生在一周内到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学籍办办理转学手续。
2、省际之间高校间转学,须由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分别报转入院校与转出院校审批,由转入院校与转出院校联系,如转入院校审核同意,再由转出院校上报当地教育厅或高教局批准,并发文通知转入院校与转出院校。转入院校在接到当地教育厅或高教局批准,并发文通知转出及转入院校。成人教育学院在接到批文后的一周内,给学生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