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教学生应按录取的专业就读。如需转专业,由本人书面申请,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可转。
二、学生因工作地区调动或其它特殊原因必须转学者,应持所在单位人事(教育)部门证明向继续教育学院申请转学。
三、毕业年级不受理转专业、转学申请。
四、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按下列办法办理。
1、学生在本校内转专业,按第十条规定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成教部审查同意后,报继续教育学院领导批准后备案。
2、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按第十一条规定,由本人书面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报陕西省教育厅学生处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五、学生转专业、转学应在每学年开学前办理。学生转学由学生自行联系,本校不负责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