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合成人教育特点,进一步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使其能集中精力和时间攻读未学过的课程,研究教育教学理论,我院成人学员可根据自己的知识水平申请课程免修。具体规定如下:
一、申报条件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课程免修:
1、持有免修课程的结业证书;申请免修课程的成绩必须在及格以上,并且该课程的教学时数与我院教师进修高师本(专)科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时数相符。颁发申请免修课程结业证书的学校必须是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高等学校。
2、参加高教自学考试或其它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与本人在我院所学专业相同的单科结业证。
3、具有同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二、申请程序
本人根据自己的水平和本专业的课程设置情况,决定自己的免修科目,并写出申请,由成教处审查批准。
三、免修资格考试
1、免修资格考试是水平考试。命题的依据是教学大纲。试题总的要求是达到该学科结业考试试题的水平。
2、命题人由成教处指定,命题结束后由成教处审核签署意见后,随同标准答案送交成教处教务科。考试、阅卷、登分由成教处统一组织。
3、考试时间由成教处安排,一般安排在接到试题的第三周进行。
4、申请免修的学员通过我院组织的免修资格考试后,方可承认其课程免修的资格。
四、免修待遇
通过免修资格考试的成绩计人毕业成绩(并注明“免修”)。全部课程免修合格者可在学院继续学习、研究,也可回原单位工作。我院按应毕业时间发给毕业证书。未通过免修考试的课程不予补考,随下一年级重读。
五、其它
1、申请免修的学员,需交纳考务费。
2、免修资格考试工作,由成教处负责并具体实施。
3、本条例解释权在成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