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函授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转学。因工作调动或其他正当理由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转学。
二、函授生一般不得转换专业,因工作调动或其它正当理由,需转换专业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经学校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方可转换专业。但高起本、高升专文史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专科升本科层次一般不得转换专业。
转学与转换专业手续一般在一年级进行,二年级及以上不予办理。不论转学、转专业、均执行转入年级的教学计划,所缺课程必须补修。
三、函授生因工作调动或其它正当理由,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转入就近的函授站学习。转站手续在每年九月份办理。
四、取得高中起点本科学籍的学生,可申请转为专科,手续在每年九月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