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单科合格证的课程,与现修专业、培养层次、课程名称相同的,或第二专业教育原已修课程名称与现修课程名称相同且学时数不少于现修课程的,可提出书面免修免试申请。免修免试课程门数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必修课程总数的四分之一。
二、申请免修免试的课程,由学生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并打印书面稿递交给所属学院,交验相关原件并附复印件后,由各学院进行初审,并将其申请书、相关证件复印件一起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继续教育学院将批准的名单直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公布。批准免修课程的成绩按所取得的实际成绩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