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在皖招生院校按隶属关系和有关规定,统一使用教育部研制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编制系统”编制当年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省考试院依据批准后正式纳入国家和我省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通过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网(http://www.ahcz.com.cn),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和专业计划数,公布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习年限,考生依据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报考。
2、各招生院校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成人高校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特点,合理安排招生计划。成人本科(含高起本和专升本)原则上应在普通本科院校中举办。
3、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经教育部汇总的分省招生计划不予招生。省外招生院校调入或调出的计划,须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招生院校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同意,通过教育部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调剂。
4、各成人高校在我省各地设函授站举办函授教育,其函授站必须经所在地教育部门审核、省教育厅备案,年审合格并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方可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