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以上统一考试科目试题除非英语外语语种由省招生考试中心视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开设并组织命题外,其它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成人高考前报送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成人高校招生处备案。
4、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考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考试的组织
1、考试日期为10月16日和17日。
2、阅卷工作由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三、其他要求
认真做好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以下称“承诺书”)工作。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公室,在考生现场确认时务必将《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发给每个考生阅读。考生交回承诺书时,必须认真检查,签字认可的,方能发准考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