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和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备案。
二、加强领导,严明纪律
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思想到位,技术到位,管理到位”的要求。区直有关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确保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改进作风,确保工作质量。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纪舞弊案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违反相关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处理。
三、其它
1、考生在录取之前不统一进行体检,录取后的考生体检与否由录取院校确定。
2、在职及从业人员的政审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社会其他人员的政审由考生所在乡、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负责。
3、各报名点联系电话:拉萨6323963、昌都4821068、山南7820599、日喀则8822417、那曲3890081、阿里2821232、林芝5822294、西格办8482943、民院33755030。
4、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