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有关成人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6号)精神,现将2010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继续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优化工作程序和办法。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保证新生质量。以考生为本,提高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公平、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
二、确保考试安全,促进考风考纪根本好转。各级招生委员会和考试机构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健全考试组织机构,加强部门联动,严格从制卷、运输、保管到评卷、核分等全过程的管理,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重点加大在试题试卷安全保密、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方面的工作力度,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同时,要大力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加强对监考人员的职业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对考生“诚信考试光荣、考试作弊可耻”的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努力降低考场违纪率。
三、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确保入学新生质量。各级招生委员会和考试机构要在报名阶段进一步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重点审查非本省户籍考生,监控非本省户籍考生报名比较集中的高校,防范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到我省报考。考试阶段要认真对照核查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防范考生替考等违规行为;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成人高校要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
四、优化招生管理办法,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省将进行成人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时间和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方式的改革试点工作。各级招生委员会和考试机构要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在部分省市进行成人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时间和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学司[2010]11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实施成人高校招生改革的通知》(冀招委成[2010]3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有关成人高校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确保我省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五、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重要事项告知制度。各级招生委员会和考试机构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发布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如: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入和使用,不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新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等,应在报名阶段向考生书面告知,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定于10月16日至17日举行。
附件:
1:2010年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2: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3: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河北省贫困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