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2010年在江苏招生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录取批次和科别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每个批次可填报一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志愿中可填报同科别的二个专业志愿及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专业志愿。
2、对没有填报“服从本校其他专业”的考生,在录取时将按“不服从专业调剂”处理。
3、高起本考生可以兼报三门统考公共课科目相同的专科志愿(专科录取时,理化综合、史地综合成绩不计入总分)。
4、凡未被特殊专业(艺术、体育、烹饪、旅游管理,下同)录取的特殊专业考生,如符合非特殊专业录取条件,一律由招生学校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征求考生志愿后择优录取。
5、根据考生网上报名结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校核单》(以下简称《校核单》)的内容是考生考试、录取的重要凭据。考生在报名、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核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志愿等重要信息。如有差错,考生应当场向确认点工作人员提出更正,确认无误后须在《校核单》上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后,因未按规定认真校核本人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须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签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并与《校核单》一并交报名点留存备查。
7、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